這一波因強拆造成傷亡而被問責的官員人數,遠超歷年累計的被追責官員的總和。9月25日傳出消息: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糾風辦四部門,會同有關省、區紀檢監察機關和糾風部門對今年上半年發生的11起強制拆遷致人傷亡案件進行了調查處理,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行政問責57人,其中副省級1人,市廳級4人,縣處級20人,鄉科級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1人。
多年來我關注強拆以及對相關官員的問責。據我觀察,2010年4月被判刑的安徽阜陽潁州區原副區長曹潁章,是中國第一個因強拆而被行政追責,并被法庭判決有罪的科級以上官員。我曾指出:“其人其案,似乎標志著結束了一個‘強拆均有功’的時代;同時也開啟了一個時代——在這個‘新時代’,暴力拆遷民宅的官員搞不好或許也能獲罪。”
接下來,有了江西撫州市委對宜黃縣2010年“9·10自焚事件”的追責,縣委書記邱建國、縣長蘇建國被立案調查、免職;今年5月26日“錢明奇爆炸案”發生后,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區委書記傅清、區長習東森于當日被免職。
雖然強拆中的惡性事件頻發且民怨沸騰,但若非中央部門牽頭查處今年上半年發生的部分強拆傷人案件,此前被追責的官員不過僅偶爾倒霉的數人而已。此為血腥強拆長期存在于內地的原因之一。
今年5月間媒體報道“國務院要求全國專項檢查,確保再無暴力拆遷”,同時多部門密集發文對本系統提出要求,此為高層“痛下決心”之表現。而本年度之前涉案官員則有幸“獲得赦免”,就連唐福珍自焚案中的責任人也逍遙法外。
哪怕是對官員輕描淡寫的處罰,似乎也來之不易。死了許多人,流了好多血,需要記住唐福珍等著名死者,也要記住更多的非著名死者。
似如今這般處分涉事官員,我預計仍不能杜絕暴力強拆。除了動遷和“流轉”,許多地方已經沒了別的“經濟增長點”和官員的“暴發點”,那么多人口需要豪華供養,“不強拆吃什么”的問題,理直氣壯,其答案在體制內人士中共識度非常之高。而一般意義上所說的官員口碑或威望,其實和普通百姓的感受關系不大,一些地方的“體制內民意”才是官員強拆決策的真正壓力或動力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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