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緊盯住交警執法程序上的瑕疵,前天,旅游大巴車主吳司機成功討回了150元罰款。
他是一個“刺兒頭”司機,也是一個喜歡“摳”法律條款的司機。“只有一張車輛尾部的照片,都不知道當時車是不是在行駛中,怎么能開罰單呢?”
據了解,最近已有多位旅游大巴司機狀告交警,他們都同樣深陷“罰單困境”。(9月4日海峽導報)
交警就憑一張車輛尾部照片,便向司機下了違章罰單,而按照規定,必須至少有違章車輛一前一后兩張照片,足以證明車輛是否違章停車,這個小小的“瑕疵”讓“刺兒頭”吳司機碰上了,并且較上了勁,打起了官司,而交警方面隨后便通知他撤訴,同意退回罰款。
應該說這樣的結局是比較圓滿的,不過,筆者覺得有必要把官司打到底,而不是輕易撤訴。之所以冒出這種想法,并非主張得理不饒人。一方面,吳司機是在跟交警反復交涉無果的情況下才打官司的,說明交警對自身的執法“瑕疵”并沒有清查的認識和檢討,如今草率“私了”,難以促成他們長記性;更重要的是,很多大巴司機都遭遇同樣的罰款困擾,說明當地交警執法存在的問題絕非個別,必須依法較真,倒逼其規范執法,走向公開、公平、公正。
一段時期以來,交警執法中存在的方法、方式欠妥及其動機不當備受質疑,特別是蹲點偷拍、釣魚執法更因為諸如斷指證清白事件而激起輿論的強烈反響。在民主法治時代,端正執法宗旨,堅持公開執法、規范執法、陽光執法、文明執法,越來越成為社會各方的共識。憑“背影照”開罰單,讓人糾結之處正是備受詬病的暗中偷拍,執法行為不光明正大,這不但違反了相關規定,容易制造出“冤案”造成執法不公,而且不利于及時提醒司機按章行事,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很顯然,面對少數交警部門仍然試圖通過不陽光的執法方式,一味地追求罰款收入的做法,就需要多一些“刺兒頭”司機。只要做到交警執法與司機維權雙向較真,才能讓自覺遵章守法與嚴格規范執法逐步走向“雙贏”。“刺兒頭”堅持、堅守一陣子,就可以促進交警“三公”執法向前邁出一大步。
- 2011-06-20最貴樓盤吃罰單考驗房產調控
- 2011-04-18“人民罰單”是行業自律的試紙
- 2011-04-18“人民罰單”處罰的是特權
- 2011-04-15“人民罰單”是行業自律的試紙
- 2011-03-02控煙“軟約束”勝于罰單
- 2010-10-28土地罰單緣何成了被免官員的政績
- 2010-10-09紫金礦業千萬罰單 又是大污染小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