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州市委近日決定,對成功搶救融安縣紀委書記覃俊的柳州市工人醫院和參與救治的醫護人員予以通報表揚,并獎勵醫院40萬元。柳州市委副書記、市長鄭俊康表示,成功搶救覃俊的重要意義還在于,我們能把榮譽授予一個活著的英雄。(6月26日,新華網)
一個身患重病的病人被醫院全力搶救過來,即便聽著令人高興,但還不至于成為關注的焦點。此新聞之所以引來關注,一是因為這病人不是普通人,是縣紀委書記,而且是“勞苦功高”的官員;二是這40萬重獎。這兩個元素疊合在一起,很難不發生強烈的反應。 當然無論新聞再勁爆,但正如香港評論人梁文道所言,一切不脫常識范圍,沒有什么故作深刻的東西。不妨讓我們從常識出發,追尋幾個未竟之問。
一問:如果所搶救的不是官員,而且不是曾得到中央領導關心的紀委書記。他是否會享受到如此高檔低的醫療待遇?從目前披露的情況看,這應該是位在工作上鞠躬盡瘁的好官。但這些能不能成為其享有如此高檔次待遇的必然條件呢?也是就說作為醫療單位,在救死扶傷上能不能有身份上的考量。從目前的情況看,這應該是當地政府積極促成的結果。關心自己的官員當然無可厚非,但能不能因此而動用公共權力為一位病重官員分配公共衛生資源呢?如果當一個普通公民在重病之際不能得到如此高等級的醫療待遇,那么如今這樣的“驚天地”搶救大行動,是否存在權力的魑魅呢?
二問:醫院需不需要得到如此重獎呢?作為醫院,其本職便是救死扶傷。從新聞中可以看出工人醫院是為搶救重病官員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所有的努力只是體現一個盡職醫院的基本職責而已。如此重獎之下,又算什么呢?醫院盡職就要重獎,那么是不是說以前醫院的醫療行為都不算盡職呢?筆者認為,這很可能是權力自肥思維下的怪胎。盡本職卻能得到意外獎賞,如此之下,有可能造成醫院在病人的救治上形成了選擇身份的激勵的惡果:花大力氣去就有身份的官員病人,而對普通百姓病人則選擇隨意應付。
三問:這40萬的錢從何而來?政府一出手便是40萬,不可謂不闊綽。如果是有錢的主,那倒也無所謂。但這政府是不直接創造收入的,所有的收入都來源于納稅人。也就是說這40萬其實就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既然是要用納稅人的錢,那么是不是應該問問納稅人是否答應呢?問所有的納稅人當然是不可能,但咱不是還有代表納稅人權利的人民代表大會嘛,有必要要問的是,這筆開支是否經過人大的審核通過?如果在程序上沒有問題,那么有必要問的是,人大是如何審批通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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