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會見采訪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中外記者并答記者問。在談到中國要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時,他提到“要徹底轉變唯GDP的觀念”,還要改變干部政績的考核標準。溫總理特別指出,考核干部“最重要的不僅要看一個地區的經濟總量,而且要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協調,社會事業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公平正義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總理所說顯然是有針對性的,但不能簡單理解為只針對部分官員,而應放大到政府工作的職能定位上理解。所謂“干部考核”,是同政府自身的職責界定聯系在一起的:不是政府的職責,不可能納入干部考核中;反過來,在干部考核中地位重要的,應也是政府自認必須首先完成的。
按照黨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路線,政府全心全意搞建設沒有錯,改革開放30多年的成就證明了這一點。但是否可由此認為,政府只要搞經濟,甚至直接擼起袖子辦經濟,不用再管“社會事業、社會進步、公平正義和民生改善”?顯然不是。中國堅持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路,內含的重要原則之一就是經濟領域內不能僅憑市場調節,在事關國計民生的重要方面,政府要根據國家需要和人民利益介入經濟運行。但此外,發展經濟的職能主要還是企業或市場的本分。
另一條原則是,市場邏輯不能滲透到經濟之外的社會生活領域,更不能以市場的效率目標取代社會進步、公平正義、民生改善等價值目標。簡言之,市場的效率不能成為全社會的唯一和至高目標。在人類歷史上,“社會主義”從來就是一種基于公平正義的道義基礎之上,同時又能獲得經濟效率的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公平和效率是社會主義不可分割的兩大目標。
因此,如果將公平剝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讓效率即經濟總量增長成為干部考核的唯一標準,等于將政府職責僅限于經濟功能——既不管經濟總量的質量,也不管其對社會進步和民生改善有何現實價值。以如此定位要求市場或企業尚不全面,政府如此定位更是忘記了自己的本職。
人類社會要有政府,是因為包括經濟在內的社會生活,需要一個整合性力量,它能對社會生活的各方面進行平衡,抽象一點的,如效率和公平的平衡;具體一點的,如不同階層的平衡;功利一點的,如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平衡;超脫一點的,如道德與利益的平衡;涉及人的,有這一代和下一代的平衡;涉及自然的,有人和其他生物的平衡。如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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