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開奔馳住經適房只查不罰難以服眾
www.fjnet.cn?2011-01-31 11:19? 劉凱玲?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正如上海社科院學者盧漢龍所言,福利分配不是政府對公眾的恩賜,而是一種公共職責的承擔。政府代表最大多數人的利益,一部分人通過弄虛作假占有公共資源,就是對真正有需要的人的一種剝奪。減少公共資源不該有的流失、保證其分配的公平公正,這是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
在我看來,避免經適房鵲巢鳩占,最大限度惠及低收入群眾,對此,政府部門應該思考,前移經適房審批關口,保證經適房政策成為雪中送炭,而不是錦上添花。因此,對經適房政策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為經適房加上防盜鎖,減少保障房政策跑冒滴漏,十分必要。比如,對經適房供給對象收入、住房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在社區范圍內舉行供給對象聽證會,等等。由于街坊鄰居之間比較了解,在評價家庭經濟狀況、住房狀況方面,他們往往比相關部門更有發言權。他們的參與能讓一些人情、關系經適房現形。
再比如,政府完善保障房政策設計,對經適房供給對象規定明確的界定與測算標準。不能讓開寶馬的富人“占便宜”,也不能讓低調的假窮人鉆空子。對于不符合條件,騙購經適房的人除了收回政策待遇,進行輿論譴責外,還應該依法加大其違規成本,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讓他們感覺從親人口中搶食得不償失。
而且,政府應該建立長效機制,為保障房供給漏洞設計、安裝“政策補丁”。創建“收入核對系統”,通過民政、財政、稅務、工商以及金融、房產等各部門的信息共享,掌握相關申請人的收入信息。在建立“收入核對系統”的基礎上,健全社會監督體系。把經適房政策流程置身于“陽光”之下,主動接受輿論監督,有效防止暗箱操作。揪出經適房中開寶馬的“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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