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兒防老,積谷防饑,是中國傳統社會流傳千年的民生共識。進入21世紀,雖說養老觀念日新月異,但伴隨著房價、物價指數的一片飄紅,先別說“養兒防老”,養兒能不啃老就已然不錯了。在這種語境下,老年人要想老有所依,就不能只想著兒子,加入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參與各種金融投資、商業養老保險……資本市場時代,不使出投資理財的十八般武藝,養老恐難周全。現在,就有拿當下資本市場最熱的投資品——房子,來說養老這事兒的。
7日,民政部部長稱我國目前有失能老人1036萬,大中城市空巢家庭達到70%。民政部副部長指出,要積極引導企業開發“以房養老”等服務市場。上海模式為:老年人將自有產權房屋出售給公積金中心后仍住在原房屋內,出售款項在扣除房屋租金等相關費用后全部由老人支配使用。(11月8日《揚子晚報》)
“60歲前人養房,60歲后房養人”,在加拿大、新加坡、美國、英國等國已經運作成熟的“以房養老”服務體系,如今來個時空轉換,放在國內加以推行,聽上去也算是一個頗具創意又與國際接軌的新型養老方式。
“以房養老”,說白了,就是老年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然后定期取得養老金的一種養老方式。在中國正在逐漸步入老齡化社會,社會上空巢家庭日漸增多的情境下,通過抵押房產獲取養老資金,老年人還能繼續居住在原有住房中的方式,似乎確能一定程度給老齡化社會添加一道養老保障。
但實際上,“以房養老”這一提議在國內卻并非新鮮。早在幾年前,上海就曾推行過這種養老模式,廣州今年年初也出臺過類似意見,甚至在民間的房產中介,對“以房養老”這一模式也曾有過嘗試。但“橘生南為橘,生北則為枳”,“以房養老”在現實中卻遭遇到了情感、金融、房地產、保險上的多重接納風險。
以情感接納為例,國人的傳統觀念一向都是“但存方寸地,留予子孫耕”。且不說多年來居住的房產被抵押出去,無法留給子女,這樣的現實老人們一下難以接受,就算沒有這樣的情感接納風險,將穩定持續的財產,被迫變賣成一種養老保障,這樣的民生敘事本身就顯得過于悲愴。而從金融、社保、房地產、土地等角度來說,要實現“以房養老”,真正將住房資產有效地轉化為老年人的養老保障,尚需在資產評估、土地制度、運作監管等方面著力。現實操作也告訴我們,當下房價高企之下,未來房產可能面臨的貶值風險,也是金融保險業面對“以房養老”不愿涉足的一大原因。
就算不考慮這些金融、制度風險,在當下社會養老“未富先老”的語境中,公共管理者如何承擔起養老保障的社會公共責任,如何為老年人的養老生活兜底,如何在養老空賬出現時,及時打上制度補丁,用充裕的公共財政使老年人免于生存與權利的雙重貧困,也許才是當下社會養老保障亟需考慮的問題。也只有在養老問題上,通過健全完善的養老體系,用公共財政兜底等模式卸去老齡社會的養老負擔,真正肩負起養老保障的社會公共職能,而不是在養老方式上過于激進地盯上公民穩定持續的財產,“以房養老”也許才不至于成為沉重的養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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