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記者備受羞辱。除了權力部門一如既往地,動輒跨省追捕、“網絡通緝”之外,社會名流也不吝口德,對記者挖苦謾罵。地產大亨禹晉永被質疑造假和欺詐,召開新聞發布會辟謠,竟宣稱“我要關門打狗,就要先把狗放進屋來,所以今天很多媒體都來了”。“非著名”相聲演員郭德綱的弟子毆打記者之后,他又親自上陣破口大罵,“北京電視臺是個齷齪的單位”,“記者不如妓女”。著名導演馮小剛辱罵記者成了習慣,不久前宣傳新作《唐山大地震》,被問到不愉快的問題時,稱記者“沒人性”。
我知道自己生活在一個粗鄙的社會,但是這些公權力的擁有者,經濟、文化領域的強勢者,在大庭廣眾之下說話如此沒有教養,仍然讓我感到驚訝。捷克作家哈維爾等人曾倡導“對話八原則”,得到廣泛的認可,其中兩條就是“不作人身攻擊”、“不要堅持錯誤不改”。這兩點在我們這里都反過來了,成為官員和名流們的制勝寶典。禹晉永大言不慚地說,“誠信不需要用語言來表達,更不要是用行動來做的”,而是“心中的那份(無論對錯的)堅持”。
不過,在這幾個例子中,他們都是針對記者發飆,言語中表達了對于媒體的蔑視。有單純而敬業的媒體朋友問我,到底該怎樣看待記者的工作?于是我想,媒體人士在憤怒還擊的同時,也不妨借機反躬自問:為什么媒體人得不到起碼的尊重?除了權勢者的囂張之外,還有沒有自身的原因?在一些被爭相傳誦的正直、勇敢而又專業的優秀記者身后,整個媒體的生態到底如何?
從現代社會的結構來看,媒體起著支柱性的作用,在西方被稱為立法、司法和行政之外的“第四種權力”。它主要扮演三種角色:一是信息提供者,方便民眾生活,同時辨識真假,探究真理;二是權力監督者,通過滿足民眾的知情權來防止權力的濫用;三是自由意見平臺,讓不同的觀點都能得到表達。第二個角色的任務,很容易使記者成為挑戰權力的英雄。因此,記者頭上一向擁有無數耀眼的光芒。很多媒體人都記得普利策說的這番話:“倘若一個國家是一艘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聞記者就是站在船頭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無際的海面上觀察一切,審視海上的不測風云和淺灘暗礁,及時發出警告。”更著名的贊揚來自美國總統杰斐遜,他說:“是要沒有報紙的政府,還是沒有政府的報紙?我將毫不猶豫地選擇后者。”
很多中國媒體人都用這些話來鞭策自己,但是在反復吟誦之后,有時也會發生誤會,以為自己就是普利策和杰斐遜描繪的那種角色了。事實上,按照這樣的要求,西方媒體也沒有完全做到位,甚至在新媒體時代還有倒退的傾向。中國媒體在近二三十年來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開始有了獨立和專業的意識,但是同時受困于權力和市場,幾乎還沒有走上正道,就開始貪戀歪門邪道了。
頭戴“地產大亨”的帽子,禹晉永應該不差錢。他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我這么多錢沒有用,……花不了這么多錢,要這么多錢干什么?”但是他知道錢對媒體的重要性,“打垮你的財政你就知道厲害了。當5000萬元落到你的頭上你就知道什么是生不如死。”高額索賠的確是一種恐嚇辦法。不過我想告訴他,真正的地產大亨是不會這樣做的,沒有這個必要。只要跟管事的官員打個招呼,媒體就會“生不如死”;或者給媒體投點廣告,媒體就會選擇“死不如生”。
我想起上個月在成都參加“中歐社會論壇”,媒體人士討論起記者拿紅包的現象。紅包在媒體業內非常普遍,甚至成為很多記者的主要收入來源。展江教授等媒體研究者對此非常痛恨,因為沒有人會相信,記者受人錢財,還會堅持獨立立場———即便能夠堅持,這也是一種不義的行為。一些媒體從業者卻很不耐煩,他們抱怨說幾乎每次參加這樣的會議,都會討論這個注定沒有辦法解決的問題。有人指出,幾乎每個報社廣告客戶的保護名單,記者即便不拿紅包也未必能夠正常寫稿,報社有什么底氣要求記者拒收紅包?即便強行規定,那也不是什么正義的力量。
在場的西方記者插不上話,因為他們對此難以理解。有人好不容易想起來,好萊塢公司有時會請歐洲娛記去參加看片會什么的,該不該讓人家出機票引起過一些爭論。但是無論采訪哪個行業,每次寫稿之前直接從采訪對象那里拿點錢,這超出他們的想象。
法國《世界報》前主編阿蘭·弗蘭尚(A lainFrachon)先生介紹說,他在擔任主編期間,為了避免人情干擾,盡量避免和政要吃飯,盡管這些飯局大多是以友情的名義,未必有具體的要求。我不得不誠實地說,中國的大多數主編,無論大報小報,如果能夠得到政要的宴請,不僅不敢拒絕,而且定然深感榮幸,還會寫進宣傳手冊,甚至會在報紙上發表消息來炫耀。
前不久有一位日本媒體研究者來中國,我陪同她對一些媒體人士進行了訪談。她的研究題目是中國媒體的職業化轉型,大多媒體人士都認為這是一個安全的話題,樂意和她交流。結果略感意外的是,她提出的第一個問題,基本上都是媒體和政府的關系。原來,在她看來,職業化轉型的提前是媒體的獨立。而很多媒體人士理解的是,職業化就是采訪編輯和經營管理上技術含量再高一點。難怪郭德綱對于參與捧紅他的北京電視臺不屑一顧地說,大家都是彼此利用,誰也別裝。有些媒體人士勸他要講江湖義氣,知恩圖報。我不認為這種道理可以讓媒體獲得尊嚴。
馮小剛在回答年輕的記者提問時,時常以“小妹妹”稱呼之。他用這種稱謂來表達不滿:你們太年輕了,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你們都是屁小孩,不懂得禮貌。這里面含有年輕歧視和性別歧視,但是也對記者的專業素養提出了質疑。他之所以敢罵記者,除了自身修養之外,是因為他也了解這些記者的行止,知道媒體沒有什么值得尊重的。他的電影中的植入廣告,也許還要從媒體的軟文廣告得到靈感呢。
一些記者挑戰權力或者金錢,勇敢地為公眾提供真相,的確令人佩服,值得敬重。但是,很多時候我都會感到悲哀,因為他們所做的工作,不過是一個記者的分內之事。媒體行業作為一個整體,受人羞辱未必有多么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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