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全和完善養老保險制度上,政府應當承擔的責任遠遠不止于“探索發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政府的當務之急,是在養老保險制度中擔當好收入再分配的角色,如擴大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將個人賬戶的“空賬”做實,等等。而抵房養老,不過是作為一小部分的補充,“探索”一下也無妨,但絕非“重中之重”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又稱“倒按揭”、“抵房養老”,數年前在全國“兩會”曾經熱議,中國人壽等保險公司也曾研究過開發這一險種的可行性,后來不了了之,上海、南京等地“試水”也應者寥寥。近日,廣州市政府發布的《關于大力推進廣州保險業綜合改革試驗的意見》提到“探索發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又掀起輿論波瀾。(近日《羊城晚報》)
上世紀80年代,美國一家銀行最先開展抵房養老業務,目前發展最成熟的也是美國。對于有房老人來說,“住房富裕,現金貧困”,將房子“倒按揭”提前變現,有更充裕的現金流以頤養天年,不失為一種可行選擇。金融企業創新產品能否盈利,最終還得靠市場來檢驗。對銀行或保險公司來說,“正按揭”的風險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減少,而“倒按揭”正相反,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增大?!暗拱唇摇笔菬o限制周期貸款,延續時間長、變動因素多、動用資金大,且存在支付、變現、城市規劃、預期壽命、房價波動等一系列風險。暨南大學社會保障與商業保險研究所所長林毓銘教授表示,以房養老即使在國外也推行得不太好,“美國搞這個東西很領先,但也碰到很多法律問題”。
在當今的中國,姑且不論抵房養老種種技術上的難題,就說種種“國情”就足以讓其“水土不服”。比如,土地使用權為70年,金融企業如何計算法律風險?又比如,金融企業不能混業經營,“倒按揭”該由銀行還是保險公司來經營?更麻煩的是,有學者已經提醒:三四十年后中國的城市化高峰開始衰退,當沒有那么多人來買房子的時候,房價必然遭遇拐點。如果將養老依靠在房產上,存在極大風險。
- 2010-01-30“監獄養老”是一場社會福利性“杯具”
- 2010-01-03養老保險新規推行手段仍需完善
- 2010-01-02養老惠民新政,“春風拂上我的臉”
- 2009-12-31養老轉移不能讓農民工利益受損
- 2009-12-30開辦“養老系”不是解決養老問題的根本途徑
- 2009-12-24養老保險跨省轉接只能是權宜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