鏟除“潛規則”的三個有效路徑
www.xpshebei.com?2012-02-13 10:23? ?來源:《北京日報》 我來說兩句
其二,需要建設一個“陽光政府”。民主決策制度、政務公開制度等“透明制度”,可以確保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權力運行的“彈性空間”,鏟除“暗箱操作”的土壤。政府透明了,人民知情權才有保障,才能隨時觀察政府是不是在為實現人民利益而努力;政府透明了,人民才會積極參政議政,充分表達民意,才能防止不當決策損害人民利益;政府透明了,政府官員才不敢懈怠,注重體察民情,順應民意,接受監督,人民群眾才會增強對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因此,一個“陽光政府”、“透明政府”、“公開政府”,應讓公民知道政府在做什么、怎么做的,做到什么程度,真正實現公眾的知情權,唯有如此,潛規則才無處立身。 其三,需要充分發揚民主。當前,潛規則的盛行和民主集中制沒有得到有力的貫徹落實有一定的關系,和權力沒有得到民主的有效監督制約有很大的關系。因此,鏟除潛規則,需要充分發揚民主,尊重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還要把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政府專門機關監督、政協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有機結合起來,使監督資源得到有效整合,從而形成一個“優勢互補、監督有力、富有實效”的監督體系。 路徑之二:完善制度設計——擠壓潛規則的生存空間 在社會改革的轉型期,由于經驗的缺乏、法制的不健全、改革的不到位等因素的影響,一些地方的黨政干部把人民賦予的各種權力,變成牟取私人利益和部門利益的手段,形成了特定的既得利益。在既得利益的驅動下,權力尋租現象開始泛濫,如果再加上法規制度存在漏洞、缺失,潛規則就會乘虛而入。因此,鏟除“潛規則”,我們必須健全法規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首先,在制度安排的理念上,不能僅以個人的自我道德完善為前提。列寧曾經說過:“把希望寄托于個人的優秀精神品質上,這在政治上是不嚴肅的。”西方經濟學家假定人的思考和行為都是目標理性的,唯一試圖獲得的經濟好處就是利益補償的最大化。這有一定道理。我們應該轉變傳統觀念中過于倚重個人品行防止破壞法律制度的思路,通過制度設計堵住每一個可能的缺口,并確保制度能夠發現任何一個試圖破壞制度或已經破壞制度的人,讓其違規的成本遠遠大于違規的收益,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人們試圖挑戰制度的難題,潛規則也就不可能大行其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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