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括】
《決定》提出“構建城鄉統籌的基層黨建新格局”,目的在于要把農村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成為推動科學發展、帶領農民致富、密切聯系群眾、維護農村穩定的堅強領導核心。
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了“構建城鄉統籌的基層黨建新格局”的新要求,目的在于通過城鄉基層黨組織建設優勢互補、相互融合、協調發展,使黨的建設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更好推進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真正把農村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成為推動科學發展、帶領農民致富、密切聯系群眾、維護農村穩定的堅強領導核心。
加快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就必須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作用,以黨的組織資源影響、帶動進而優化配置各類發展資源,尤其是促進城市各種生產要素和發展資源向農村流動,把黨的組織力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力,使黨建工作成為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
【針對問題】
長期以來,城鄉組織設置造成的條塊分割,難以對流動黨員進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造成了組織關系轉接難的“口袋”黨員和因教育管理不力而出現的“問題”黨員。
1.“城市幫扶農村”存在的實踐難題。統籌城鄉發展是一項巨大的工程,涉及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但著重點是改變過去“重城市、輕農村”,“城鄉分治”的做法,構建城鄉相互聯系、相互依賴、相互滲透、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經濟社會發展模式,使資源共享,優勢互補。長期以來,城市幫扶農村到底如何有效?不同地區都在積極嘗試,但都在幫錢、幫物、蹲點、派干部等傳統工作方式的短期效益面前困惑不解。《決定》在基層黨組織建設方面提出了“統籌城鄉基層黨建工作,促進以城帶鄉、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要求。這樣,城市幫扶農村的機制通過黨組織找到了合適的路徑。城鄉統籌基層黨建格局的構建,不僅肯定了各地普遍推行機關、企業、社區黨組織同農村黨組織結對幫扶等做法,更為重要的是,通過黨組織的政治整合能夠推動相關方面的統籌協作,最終能夠建立一個有利于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新的經濟和社會管理體制,保證城鄉之間的要素能夠自由流動、優化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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