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城鄉統籌的基層黨建新格局,是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大任務。完成好這一任務,關鍵是在統籌城鄉基層黨建工作中牢牢把握以城帶鄉、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調發展這四個方面。
以城帶鄉。當前,我國城鄉之間不僅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上存在差距,而且在基層黨建工作水平上也存在差距。新形勢下,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實現城鄉居民共同富裕與城鄉社會和諧發展,要求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適應城鄉相互融合的新趨勢,實行以城帶鄉,構建城鄉統籌的基層黨建新格局。以城帶鄉,主要是城市基層黨組織發揮自身優勢,加大對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支持力度,帶動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穩步發展。實現以城帶鄉,一方面,應樹立“大黨建”理念,努力消除基層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城市和農村相互分割的現象。城市基層黨組織應增強以城帶鄉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深刻認識到在黨建工作中以城帶鄉是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要求,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另一方面,應完善以城帶鄉的組織設置。以城帶鄉要真正取得實效,關鍵是在城鄉基層黨組織之間建立緊密聯系。這就需要完善以城帶鄉的組織設置。應積極探索“村企聯建”、“村居聯建”、“村與機關聯建”等模式,為以城帶鄉提供可靠的體制保障。
資源共享。在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下,受城鄉分割、部門分割、條塊分割等影響,城鄉黨建資源存在失衡現象,農村黨建資源相對缺乏。解決這一問題,關鍵是在基層黨建工作中做到資源共享。資源共享,主要是通過組織推動、市場配置等手段,實現城鄉人才、智力、教育、信息、陣地等黨建資源共享,不斷提高黨建資源的使用效率。一是樹立黨建“大資源”理念。黨建主管部門應從統籌城鄉基層黨建工作的戰略高度,積極整合黨建資源,建立雙向開放、城鄉共享的黨建資源配置機制。二是形成黨建資源適當向農村傾斜機制。改變農村黨建資源相對缺乏的狀況,真正實現資源共享,需要形成黨建資源適當向農村傾斜的機制。各地應按照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建立穩定規范的基層組織工作經費保障制度”、“加強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基層黨建工作的支持”等要求,使各種黨建資源適當向農村傾斜。三是優化黨建人才資源配置。黨建資源不僅表現在物質方面,還表現在人才方面。實現資源共享,提升農村基層黨建水平,需要消除城鄉人才流動的體制性障礙,盤活黨建人才資源,形成以城補鄉的黨建人才流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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