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黨章還明確規定了黨員的各項民主權利,并規定侵害黨員的權利,就是違反黨的紀律。這進一步保障了黨員的民主權利。
在制度設計上,八大提出要實行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鄧小平在八大所作《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中,對黨代會常任制問題進行了系統闡述。他說,要“把黨的民主生活提高到更高的水平,黨中央委員會在黨章草案中,決定采取一項根本的改革,就是把黨的全國的、省一級的和縣一級的代表大會,都改作常任制,多少類似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那樣。” 然而,囿于特定的歷史條件,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未能真正貫徹下去。
二、黨的八大之后到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前,黨內民主建設遭受嚴重挫折
黨的八大制定了正確的路線,但是,由于當時黨對于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的思想準備不足,八大提出的路線和許多正確的意見沒有能夠在實踐中堅持下去。因此,八大之后20多年間,中國社會主義的各項建設均遭到嚴重挫折,黨內民主建設也不例外。
1957年反右派運動的嚴重擴大化,嚴重破壞了國家的民主法制,在共產黨內,各級主要領導人獨斷專行、一言堂的風氣逐漸盛行,黨內民主生活受到損害。1959年廬山會議及隨后的反右傾運動,是黨內民主生活的一次嚴重倒退。彭德懷等人在廬山會議上的信和發言,都是符合組織原則的,是黨員的權利。但是,這種權利卻被無理地剝奪。黨內不同意見的爭論被錯誤地看成是階級斗爭的反映,一大批敢于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提出批評意見的黨員和干部遭受打擊,黨內不敢說話、不說實話、隨風倒的不良風氣開始抬頭;“一言堂”、個人專斷和個人崇拜等不良風氣越發滋長起來。
1962年初召開的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試圖恢復被嚴重破壞的黨內民主。會議充滿了濃厚的民主氛圍,開展了廣泛的批評和自我批評。但是,由于沒有從制度上而只是從作風上尋找黨內生活不正常的原因,沒有深入認識缺乏黨內民主的危害,沒有觸動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因此,會議并未制定切實有效的貫徹民主集中制、保證黨內民主的措施,黨內民主狀況未能根本改觀。1962年9月,毛澤東在黨的八屆十中全會上嚴厲批判了所謂“黑暗風”、“單干風”和“翻案風”,實際上否定了國民經濟調整以來黨中央一些重要的集體決策,這更加助長了個人專斷作風和個人崇拜現象。
1963年至1965年間開展的“四清”運動,進一步提出整“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把階級斗爭的矛頭指向了黨內各級領導干部。解決黨內矛盾不是采取民主的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手段,而是采取火藥味濃烈的大批判的方式,黨內氣氛越來越緊張,黨內民主生活已形同虛設。1966年到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更是使黨內民主建設遭到前所未有的嚴重摧殘,黨的一元化領導體制被推向極端,個人崇拜達到頂峰。“文化大革命”幾乎將各級黨的民主生活破壞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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