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對黨內民主問題進行了艱辛探索,經歷了曲折的過程。考察這段歷史,可以得出一些有益的啟示:黨內民主建設必須緊緊圍繞黨的政治路線來進行;黨內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黨內民主健康穩定發展的根本途徑;必須處理好黨內民主與黨內集中的關系。
黨內民主是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的內在要求。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對黨內民主問題進行了艱辛的探索,經歷了曲折的過程。大體而言,建國以來黨內民主的發展可分成以下幾個階段:
一、新中國成立到黨的八大,黨內民主建設的良好開端
新中國成立初期后,在全國范圍內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十分注意發揚黨內民主。劉少奇的多篇文章都曾專門談及這個問題,例如:1951年3月,劉少奇指出: “適當地擴大黨內的民主,實際地而不只是形式地建立黨的各級黨委制、代表會議與代表大會制,并使它們加強工作,是加強我們黨的各級組織機構的重要環節?!?1954年2月,劉少奇在《為增強黨的團結而斗爭》的講話中說:“為了增強黨的團結,我們黨不但不允許縮小黨內民主和縮小黨內的批評和自我批評,而且必須保證充分發展黨內民主,充分發展黨內的批評和自我批評。” 在黨內民主建設的具體舉措上,則沿襲了革命時期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1950年4月19日,中共中央就發出《關于在報紙刊物上展開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決定》,為黨內民主建設提供了有利的輿論環境。1950年,全黨開展了為期半年多的整風運動。1951年至1954年間又開展了整黨運動。整風整黨運動中,借鑒了延安整風的成功經驗,把批評與自我批評作為基本的工作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從一定意義上說,整風整黨運動是兩次全黨范圍的民主生活實踐。
1956年黨的八大是黨內民主建設史上的一個具有標志性意義的事件,在黨內民主的思想認識、制度設計上都邁上了新臺階。
八大是一次民主氛圍很濃厚的大會。在大會籌備過程中,就多次召集會議、聽取工作匯報,反復修改大會文件;在大會中更是充分發揚民主,先后有68人在大會上發言,并有45人作了書面發言;在第八屆中央委員的選舉中,候選人名單并不是由中央提出的,而是由各位代表自由提名,然后通過三次預選選舉產生的,最后大會投票選舉產生中央委員。
鑒于斯大林晚年破壞民主法制、大搞個人崇拜而給黨的事業帶來嚴重損害的教訓,八大強調要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明確提出反對個人崇拜。這集中體現在鄧小平所作關于修改黨章的報告中。首先,鄧小平指出,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一定要進一步貫徹民主集中制,要擴大黨內民主,發揮黨的下級組織和黨員的積極性。其次,強調要堅持黨的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個人的作用,只有通過集體,才能得到正確的發揮,而集體領導,也必須同個人負責相結合?!?第三,提出要正確對待自己的領袖,反對個人崇拜。他指出:“工人階級政黨的領袖,必須是密切聯系群眾的模范,必須是服從黨的組織、遵守黨的紀律的模范……我們的任務是,繼續堅決地執行中央反對把個人突出、反對對個人歌功頌德的方針,真正鞏固領導者同群眾的聯系,使黨的民主原則和群眾路線,在一切方面都得到貫徹執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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