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縣印發出臺《云霄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
2022-06-23 15:34:39? ?來源:云霄縣應急管理局 責任編輯:陳靜 我來說兩句 |
為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水平,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日前,云霄縣應急管理局聯合云霄縣財政局聯合印發《云霄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社會監督。 該辦法明確了舉報途徑、舉報獎勵方式,要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工作實行實名制,舉報人應提供真實姓名、舉報地點、舉報事項、有效聯系方式等信息,匿名舉報或不提供有效聯系方式的,不予發放獎勵。舉報獎勵堅持“合法舉報、適當獎勵、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受理、誰獎勵”的原則,實行一案一獎。 縣應急管理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實名舉報人給予現金獎勵,舉報一般事故隱患和一般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核查屬實每宗給予舉報人500元的獎勵;舉報重大事故隱患、重大違法行為的,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算,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其中,屬于尚不構成違法,依法不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重大事故隱患的,一律獎勵3000元;舉報生產經營單位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1萬元計算;較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2萬元計算;重大以上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3萬元計算;舉報人一次舉報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8萬元。 該辦法適用于云霄縣轄區內依法應當由縣應急管理局查處違反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的舉報、獎勵及其監督管理。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舉報人)都有權進行舉報。(云霄縣應急管理局 羅元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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