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誤導消費者工商介入終獲賠
2015-06-03 08:59:29??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康金山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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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馬斌 游史娟) 日前,龍巖市永定區工商局接到一名消費者投訴,稱其在永定某公司的網店內購買了茶葉,該店宣傳飲用此茶能消除皮膚過敏、預防皮膚老化,但使用后發現并無宣傳中的功效。經工商部門調解,商家最終賠償消費者500元。 永定工商局執法人員接訴后,前往該公司調查。商家解釋說,沒有意識到該款產品在商城網站的宣傳存在不當之處,以為宣傳文案通過商城的商家商品審核就可以發布。區工商局負責人說,我國相關法律對電商虛假宣傳行為進行了界定。電商在宣傳的過程中,應做到真實、準確,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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