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發改委出臺6·18產業對接項目資金安排方案
本網訊 (記者 王永珍) 省發改委近日出臺6·18產業對接項目扶持資金安排實施方案,對扶持的11個專項的項目安排范圍、項目篩選條件、資金安排標準、申報材料分別做了具體規定。據悉,新措施不僅使福建每年6·18的扶持資金由1億元增至2億元,且扶持面更廣,并加大了重點產業領域的扶持力度。
農業“五新”項目。每個農業“五新”推廣項目總投資不低于40萬元,其中安排省級預算內投資25萬元左右。扶持范圍為福建涉農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研發、推廣農業“五新”項目。
閩臺農業合作項目。單個項目總投資不低于300萬元,其中安排省級預算內投資100萬元。扶持范圍為《2008-2010年閩臺農業合作示范園區項目建設方案》中的有關項目。
品牌農業良種工程項目。安排扶持國家級、省級優良樹種和特色農產品良種繁育基地建設及種質資源保護工程。每個品牌良種工程總投資不低于60萬元,其中省級預算內投資補助30萬元左右。
重點工業園區創新平臺。重點園區創新平臺補助50萬-100萬元,用于項目的建安投資、設備購置、技術需求和科技成果征集與推介等;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貼息補助100萬-200萬元。申報的園區必須是省級及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或工業園區,規劃用地面積2000畝以上,當年已開發或在開發土地500畝以上,累計已對接6·18工業項目或建成投產工業企業5家以上,在談或簽約項目10家以上。
重點開發區平臺。支持以外資產業集聚、出口加工為主的各類重點開發區的創新支撐平臺、企業創業平臺、公共服務平臺等項目建設,貸款貼息100萬元。
創意產業創意平臺。能顯著提高全省創意設計水平或推動全省創意產業集聚發展、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項目補助或貼息60萬-100萬元;能有效提高市縣創意設計水平或推動市縣創意產業集聚發展的其他項目補助或貼息30萬-50萬元。扶持的公共服務平臺的項目單位必須具備研發設計基本設施和研發設計團隊,集聚區的設計建設規模必須能容納10家以上創意企業入駐。
技術創新平臺。省級工程實驗室原則上補助300萬元,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原則上補助500萬元,資金主要用于平臺的儀器設備購置、科研設施建設、技術和人才引進等。
產業技術開發和小發明、小創造項目。要求項目具有創新性、建設方案和項目投資估算合理可行、資金基本落實、預期經濟和社會效益明顯。原則上給予產業技術開發項目補助20萬-30萬元、小發明小創造項目補助8萬-12萬元。
服務業創新平臺。重大項目補助100萬元以上,重點項目補助50萬-100萬元,其他項目一般補助20萬-30萬元。項目安排范圍包括批發市場項目的升級改造和產業發展服務平臺。
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項目。一般項目補助20萬-30萬元,重點項目補助30萬-50萬元。節能方面,重點支持燃煤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等七大節能工程項目;節水方面,重點支持具有示范意義的高耗水行業,包括電力、鋼鐵等行業的節水改造項目;資源綜合利用方面,重點支持共伴生礦綜合利用、工業“三廢”利用、再生資源高效加工利用等項目。
菌草開發利用及產業化項目。菌草技術公共服務平臺補助100萬-150萬元,菌草種植示范基地按每畝500元補助,菌草相關機械設備研發及產業化項目、菌草燃料鍋爐技術開發及推廣項目補助20萬-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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