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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聞網訊 只因5歲的女兒沒寫作業,母親竟然把孩子懸空舉到陽臺外作為懲罰,沒想到一失手孩子從三樓墜下。所幸一樓的一塊雨遮和一件披在電動車上的雨衣起到緩沖作用,孩子僥幸逃過一劫。16日,孩子經確診無事已出院,孩子的母親仍在接受警方的調查。
?女童三樓墜下 雨遮救了她一命
?16日下午,記者來到鼓山鎮湖塘村事發居民樓采訪。該樓共三層,租給十多戶外來務工人員家庭居住,墜樓女童小璐(化名)及其父母就住在三樓。
?同住一棟樓的劉師傅當時恰好目擊了孩子墜樓的過程。“當時我剛走到樓下,推開院門,就聽見‘砰’的一聲悶響,一個物體摔在一樓過道上,我以為是誰家的東西掉下來了,仔細一看是個孩子,嚇得我都不敢靠近。過了一會兒,孩子突然哭出聲,我這才跑過去看,發現是三樓的小璐,她額頭在不停流血,拼命想坐起來,但都沒有成功。” 他說。
?此時,一名女子跑下樓,不知什么原因,她面無表情。劉師傅一眼就認出她就是孩子的母親陳某。可能是由于驚嚇過度,她并沒有主動接過孩子,還是孩子的一個長輩見此情景,飛快抱起孩子往醫院沖去。
?劉師傅此時才發現,一樓的一塊雨遮被砸歪了,雨遮下停著的一輛電動車倒了,一件雨衣掉在地上。孩子墜樓時正是雨遮和雨衣起到緩沖作用,才保住了孩子的性命。
?事發后,醫生對小璐進行了全面檢查,幸運的是,孩子除了一些皮外傷,并無大礙。在醫院待了一天后,16日上午她就出院了。由于擔心孩子回到事發地會產生恐懼心理,家人便把她送到奶奶家調養。
?孩子母親:體罰發生意外
?事發后,孩子的母親陳某被鼓山派出所民警帶走審查。在派出所里,陳某不停地向民警打聽小璐的傷情。
?據陳某交代,她最近心情很不好,當天她和孩子的父親張某出門前,特意交代5歲的小璐一定要完成幼兒園老師布置的作業。可當她下午3時許回到家中時,發現女兒并沒有按照要求認真寫作業,她頓時冒起無名之火。“孩子平時就很調皮,普通辦法管不住她,我就把她抱起來,走到陽臺上,把她懸空舉在陽臺欄桿外,本來想嚇唬她一下,沒想到她不停掙扎,一不留神,她就掉下去了”。她說。
?16日下午,記者找到小璐的父親張先生,他承認事發前幾天曾和孩子的母親發生過爭執,但拒絕透露原因。事發后,他曾向辦案民警求情,希望警方把陳某放了,但目前陳某仍被留置審查,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體罰孩子是違法行為 造成傷害要擔刑責
?福建遠東大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王征全告訴記者,對孩子進行體罰是一種違法行為,《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此作了明確規定。如果家長、教師使用暴力對未成年人進行體罰,導致孩子身體受到傷害,便會因涉嫌故意傷害觸犯刑法。
?王律師提醒家長和教師,教育孩子一定要有耐心,以身作則,切勿使用暴力對孩子進行體罰。體罰不但有可能對孩子身體造成傷害,更可怕的是會讓孩子產生心理陰影,導致其更加叛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長。
(福州晚報記者 嚴鑫 通訊員 雷國忠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