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開學多天,但在長安沙頭沙區的一間出租屋里,原本該上初三的少女小辛,卻一直躲在房間多天未出門。就在開學前夕,小辛被15歲男孩小衛帶往深圳,當夜即同居在一起,小辛父親以男孩強奸女兒、并令其賣淫為由報案,男孩次日被警方刑事拘留。對此,小衛家長認為,小衛并非強奸小辛,雙方雖有發生性行為,但二人為男女朋友關系。
少女隨少男出走發生性關系
小辛今年剛滿13周歲,他們一家來自湖南隆回。小辛父親黃先生在中山工作,小辛則剛從老家過來東莞,在長安一所民辦學校讀書,平時隨母親住在長安沙頭沙區。8月29日,已輟學的男孩小衛,邀小辛前往深圳打工,小辛瞞著父母去到深圳寶安。
小辛表示,她之前并不認識小衛,“都是隆回人,回家時經同學介紹認識的。”當天在深圳沙井,兩人入住當地一家旅館,發生了性關系?!拔耶敃r很害怕,但他力氣比我大,我想喊又怕被人知道?!痹谏钲诘牡诙?,小衛帶著小辛去了一家工廠做事。
直到9月12日,黃先生從中山來到東莞,才知道小辛出走一事。黃先生通過小衛留在小辛母親手機上的一個Q Q號碼,聯系上小衛,小辛才得以回家。黃先生當時并不知道女兒已經被人侵犯。
男方希望和解稱“雙方自愿”
直到小衛打來電話,要求小辛立即返回深圳,黃先生才意識到嚴重性,“女兒剛回家不久,他就打電話,叫囂著要殺我全家?!?/p>
黃先生氣憤不已,9月13日,他帶著女兒直奔深圳沙井派出所報案,警方隨即找來小衛,“對方家長說兩個小孩發生那事,都是自愿的。”黃先生有些費解,細問之下才知道事情比他想象的復雜,“女兒說她自己是不愿意的,那男孩子認識了一個雞頭,還要我女兒去賣淫?!毙⌒l隨即被警方拘留。
在小衛被拘留期間,其家屬多次希望黃先生能將此事和解。黃先生出示了一條小衛親屬發給他的短信,“現在我們共同目標就是別鬧到法院,對孩子們影響都不好,這樣也不難做到,只要小黃說清楚,就是朋友關系,××也不是強迫的。”黃先生表示,小衛親屬代表曾找他談判,稱愿出2萬元了結此事,但被他拒絕。
一名劉姓男子曾代表小衛家屬,就賠償問題找過黃先生協商,但昨天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否認了2萬元賠償一說。“兩個都是小孩子,發生關系都是自愿的,而且還是女孩去了男孩子的地頭?!?/p>
警方:是否強奸尚待調查
昨日下午,南都記者就此事向沙井派出所偵辦該案的鐘姓民警求證,他表示確有此事,但不方便透露具體情況,不過該所有關負責人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兩位未成年人是朋友關系,是否存在強奸情節,需要進一步調查。不過,9月22日,小衛已被取保候審,黃先生對此表示難以接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的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強奸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第236條第二款規定,奸淫不滿14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 2011-09-27男孩與父母鬧別扭夜間獨自到公園玩耍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