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大病保險已開始進入落地階段
來源:羊城晚報 2012-09-28 編輯:黃水來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正式實施的步伐越來越近。在國家發改委、衛生部、保監會等六部委聯合下文出臺指導工作意見之后,保監會不僅專門召開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會”,對商業保險進入大病保險領域的實施細則已下發各相關部門、各險企內部征求意見。最終模式可能主要參照湛江模式與太倉模式,各地根據地方特點與財政狀況選用具體模式。昨日有媒體透露,目前保監會已設計了A、B兩款產品發至各保險公司,對投保范圍、保險合同成立條件與給付等做出明確說明,這意味著大病保險已開始進入落地階段。 A、報銷比例不低于50% 在9月19日召開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會”上,保監會下發了《關于規范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大病標準、經營條件、產品開發、風險把控等多方面進行明確規范,這一份通知成為最新細則的主要范本。 不過,對于享受這一政策的城鄉居民來說,最關注的還是大病分類和報銷比例,但《通知》并沒有劃分大病類別,只是明確了大病保險對城鄉居民發生一定的高額醫療費用都可以補償。 實際上,在一部分已經實行大病醫保的地區,個人自付部分的報銷比例已經不斷提高。以實行湛江模式而聞名的湛江地區,羊城晚報記者從人保健康湛江中心支公司了解到,經過歷年調整與試行,目前對于大病報銷部分中的個人自付部分將額外報銷50%。而在此前發改委發布的關于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中也提到,合理確定大病保險補償政策,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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