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醫院"回扣門" 醫生受賄4萬
來源:新華網 2012-06-15 編輯:黃水來
■ 律師說法 行賄者不被追責有兩種可能 本案中的楊某并未構成行賄被追究刑事責任。對此,北京市力珉律師事務所麻增偉律師認為,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這里的國家工作人員,既包括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也包括在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本案中,如楊某在經濟往來中,給國家工作人員回扣,應以行賄論處。不被追究罪名有兩種可能,如因被勒索給予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構成行賄;或者是,楊某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 2010年10月26日 本報接到匿名舉報,指北京某醫院兩位醫生陳某、張某收受醫藥代表回扣、賄賂,隨信寄來的還有包含8段視頻的光盤和相關文字材料。 2010年10月27日 舉報視頻見諸網絡,醫院開查“回扣門”。由于視頻中的當事人還不能確定,兩名被舉報醫生尚未停職,仍在正常看診、做手術。 2010年10月29日 記者與被舉報醫生取得聯系,兩醫生均承認視頻中的醫生就是自己。陳某承認數錢,但稱完全是個人活動,與業務無關。 2011年1月6日 北京市檢察院將該線索交與房山區檢察院辦理。 2011年5月10日 被告人陳某被查獲歸案。房山區檢察院以受賄罪對其立案偵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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