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大中專畢業生超40萬人
來源:東南網 2012-05-15 編輯:唐麗萍
鼓勵中小企業招收畢業生 我省鼓勵中小企業招收高校畢業生。根據通知,對招收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數量的中小企業,地方財政應優先考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并優先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 對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當年新招收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并享受財政貼息。對企業招收家庭困難并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在創業引領計劃方面,我省將建立福建省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大學生創業園,為大學生創業提供辦公場地、成果轉化、導師扶持等服務。 組織萬名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 今年我省還將組織實施“三年三萬”見習計劃,組織1萬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活動,其中省級就業見習計劃1000名。省級財政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經費,適當提高畢業生就業見習生活補貼標準,對省級千名就業見習計劃予以經費補貼,并繼續對龍巖、三明、南平、寧德市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予以經費補助。做好新疆昌吉州少數民族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來閩實習工作。 此外,鼓勵見習單位吸納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見習單位支出的見習補貼相關費用,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相關鏈接:八成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工作 據了解,去年我省高校畢業生規模超過23萬人,增幅達到8%,加上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大中專畢業生總量達40多萬人。在全省各級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和共同努力下,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總體較好,實現了畢業生就業率穩中有升和就業人數的較大幅度增長,全省非師范類高校畢業生年度就業率為91.6%,比上年提高5.4個百分點,師范類畢業生就業率達到94.6%,全面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率不低于上年,不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的目標。 從畢業生就業情況看,到各類機關單位就業的占3.1%,到事業單位就業的占13.4%,到各類企業就業的占80%(其中非公企業占74%),非師范類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僅占畢業生就業總人數的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