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事業單位招考變算分方式引爭議
來源:大河報 2012-04-10 編輯:唐麗萍
【質疑】 一次考試兩種成績計算方法,孰對孰錯 那么,為何一種考試會出現兩個成績呢?原來是計算方式不同導致的。 “這份三方簽字認可的成績單上的總成績計算方法是(簡稱A方式):最終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這個計算方法是全國范圍‘公考’所公認的,也是安陽市以往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一貫使用的。”考生李曉潭說。 “而4月6日網上公布的成績單的計算方法(簡稱B方式)是:最終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按A方式,筆試成績占最終成績的40%,按照B方式,筆試成績約占最終成績的57%。這樣,最終成績滿分為140分,這在全國公考范圍內也是第一次,是非常罕見的,我們這些考生都從未見過。” 記者找到了安陽市之前發布的招考公告。公告顯示,筆試含《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申論》滿分100分,兩科滿分共2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生質疑:為什么此次考試成績的計算方式出現了轉換? “再次,網上公告成績單的計算辦法是違反規定的,在《安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安政辦2006-49號)文件中第15條明確規定了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筆試、面試成績按加權平均的辦法計算,考試成績應及時公布。”李倩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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