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優秀人才可享受六項優惠待遇
來源:福州日報 2011-12-09 編輯:黃水來
在自然科學領域、科學技術領域、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基礎教育領域、醫療衛生領域、宣傳文化體育等領域的人才,以及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農業科技推廣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高技能人才近3年業績優秀者可參選長樂市優秀人才。 獲得優秀人才的,在3年的管理周期內可享受到6項待遇:發給獎金;可在長樂市落戶、家屬戶口可隨遷;申報科研立項或申請資金扶助優先安排,優先安排參加業務學習、進修和培訓活動;子女在小學和初中階段學習的,可申請安排在長樂市優質學校就讀,非長樂籍的優秀人才子女參加長樂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可享受長樂生源同等待遇;符合保障性住房條件的也優先考慮;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并享受1500元的醫療補貼,同時享受適時短期學術休假等。 (福州日報記者 祝健 通訊員 黃燕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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