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將建立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制度
來源:福州晚報 2011-10-31 編輯:黃水來
制度改革: 公務員可實行聘任制 “十二五”期間,福州市將優化人才培養開發機制,重點培養創新型人才,構建多渠道、多種類、多層次的人才繼續教育培訓體系;建立以崗位職責要求為基礎,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科學化、社會化的人才評價發現機制,以實踐和貢獻評價人才,不唯學歷,不唯資歷,不求全責備,并且對特殊人才采取特殊評價辦法;優化人才流動配置機制,實行傾斜政策,鼓勵人才到農村基層、欠發達地區工作,鼓勵大學生到基層和中小企業就業。 在人才選拔任用機制方面,福州市將進一步加大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力度。建立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制度,先行先試聘任臺灣人才。推行關鍵崗位和重大項目、重點工程負責人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制度,對急需的特殊高層次人才實行特聘管理。 在人才激勵保障機制方面,將建立與福州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工資收入調整制度,提高各類人才待遇,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予以重獎。探索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協議工資制和項目工資制、課題工資制等多種分配形式。 在人才公共服務機制方面,將建設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賃房,優先滿足引進人才住房需要。建立一體化的服務網絡,構建統一、標準、規范、高效、優質的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建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大力開發公共服務產品。建設覆蓋市、縣、鄉的人事人才信息網絡平臺和信息處理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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