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福州再建50所以上公辦幼兒園
來源:東南網 2011-07-08 編輯:唐麗萍
對民辦幼兒園免征營業稅 《意見》指出,福州將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民辦幼兒園在報經當地有關部門備案并公示的收費標準內收取的教育費、保育費,按有關規定免征營業稅。民辦幼兒園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依據有關規定,分別按照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執行。建立公、民辦幼兒園對口幫扶機制,扶持一批民辦幼兒園創建省、市、縣示范幼兒園。《意見》明確,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當地公辦幼兒園教職工年度工資總額的1.5%~2.5%安排公辦幼兒教師繼續教育專項經費;民辦幼兒園教師的協議工資由幼兒園自主確定,原則上應不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5倍;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其他教職工工資不得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資標準。 幼兒園不得辦太超前的特長班 《意見》強調,幼兒園要按省定教學用書目錄規定使用教學用書,不得使用小學教材。不得舉辦各種違背幼兒教育規律的實驗班、興趣班、特長班,不得對幼兒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和測驗,不留家庭作業。控制班額,大班畢業年齡要與小學入學年齡銜接一致,防止幼兒教育“小學化”傾向。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