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對卡扎菲發出逮捕令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1-06-27 編輯:唐麗萍
中新網6月27日電 據外電報道,當地時間6月27日下午1時30分左右(北京時間當晚7時30分),位于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ICC)宣布,正式對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發出國際逮捕令。 這是國際刑事法院歷史上第二次對一個國家的在任國家元首發布逮捕令。據介紹,國際刑事法庭成立于2002年,到2010年3月,已有111個國家加入該規約,成為ICC的成員國;另有37國簽署該規約,但并未獲各自立法機構批準。作為聯合國安全理事國會常任理事國,中國、俄羅斯和美國均未加入該規約。 據介紹,國際刑事法院逮捕令一經發出,終身有效,永不撤銷。2009年3月,國際刑事法院發出對蘇丹總統巴希爾的逮捕令,這是第一個針對主權國家在任總統發出的逮捕令。 今年5月15日,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辦公室表示,經調查,已掌握足夠的證據起訴卡扎菲,包括謀殺罪、迫害罪、反人道主義罪等。國際刑事法院總檢察官奧坎波16日隨即向國際刑事法院法官提出通緝卡扎菲等三名利比亞高官的請求。這三人除卡扎菲(69歲)外,還有曾被認為是卡扎菲接班人的其兒子賽義夫?伊斯拉姆?卡扎菲(39歲),以及利比亞情報部門最高負責人阿卜杜拉?阿爾?塞努希(62歲)。 一個多月時間內,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對檢方提交的證據和材料進行了分析。 6月27日,國際刑事法院宣布向卡扎菲等三人正式發布國際通緝令。國際刑事法院指,卡扎菲從今年2月中旬開始,對其反對者犯下“反人類罪”。 分析稱,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卡扎菲不會離開利比亞,因此國際刑事法院將要求利比亞人把卡扎菲押送國際刑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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