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更須規避“逢節必漲”的消費亂象。商品供給部門及個人,應擔當起社會責任,情系民生,多向人民群眾提供價廉物美的商品,讓人們過上一個幸福快樂的春節。同時,有必要提醒廣大消費者,應勤儉節約過春節,理性消費,將有限的資金投入到生產和創業上,蓄勢發力,開創更加美好的明天。】 春節將至,又迎來消費高峰,廣大消費者已開始置辦年貨、選購禮品、計劃出行旅游。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根據全國消協組織近兩年春節期間受理的相關投訴情況,發布2018年春節消費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理性對待優惠促銷,避免陷入商家精心設置的陷阱。(2月7日《光明日報》) 春節前夕是促銷旺季,一些商家推出優惠券、折扣券、贈券、贈品等。然而,這類促銷活動,看似為消費者送來優惠,其實是一個連環套購的營銷手段,甚至是消費陷阱。特別是,每逢傳統節日,特別是春節,與百姓生活休戚相關的商品,如交通、旅游等產品,尤其是食品,全國各地是“漲”聲一片,折射出了商品及服務價格“逢節必漲”的亂象。 商品價格“逢節必漲”,究其原因,主要表示在三個方面。其一,公眾最看重春節等傳統節日,將積蓄了一年的購買力盡情釋放,造成部分商品因緊俏而“物以稀為貴”;其二,商家掌握了人們在節日大量囤積商品的消費習慣,于是對部分必需品進行貨源緊缺的炒作,刺激人們瘋狂搶購,商家則趁機哄抬物價;其三,節日期間,物價、工商等相關部門一定程度上放松了監管力度,致使漲價之風有恃無恐。 可見,節日商品漲價的慣例,也是消費市場的一種“節日病”,必須進行治理。打破商品及服務“逢節必漲”的慣例,要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廣大消費者要堅決摒棄在節日期間大量囤積商品的錯誤消費習慣,實行理性消費,不給少數不良商家提供哄抬物價的可乘之機;另一方面,節日期間,物價、工商部門對商品市場及服務行業的監管,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并對違規漲價行為進行從重從快查處,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換言之,春節期間,更須規避“逢節必漲”的消費亂象。在物價高企的當下,廣大消費者的購買力顯得比較脆弱。因此,商品供給部門及個人,應擔當起社會責任,情系民生,在恪守節日商品不漲價的前提下,多向人民群眾提供價廉物美的商品,讓人們過上一個幸福快樂的春節。同時,有必要提醒廣大消費者,應勤儉節約過春節,理性消費,將有限的資金投入到生產和創業上,蓄勢發力,開創更加美好的明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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