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事”記者調查發現,合作營業廳“低消”等貓膩行為絕非個案,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極易接連掉“坑”。(11月27日新華社) 消費者被“低消”,也就是說,電信運營商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亂扣費,是手機扣費亂象的新形式。 “低消”的全稱就是“最低消費”,意思是消費者每月只有達到了協議中的最低消費標準,才能享受話費套餐中的各種話費優惠、贈送流量等等。而如果消費者每月的話費消費達不到“最低消費”,運營商則會按照“最低消費”標準來扣費。所以對于運營商來說,只要消費者同意購買了帶有“最低消費”的話費套餐,就是一筆穩賺不賠的買賣。既然消費者自愿購買“最低消費”套餐,那也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 但是記者調查發現,在很多消費者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所謂的“最低消費”極有可能淪為了“最深的陷阱”。原來有人通過后臺操作,將消費者原來購買的最低消費額度進行了調整,而且是往高里調,比如消費者原來的套餐標準是每月166元,經過調整以后變成了215元。其中多達49元的“最低消費”,是在消費者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扣除的。 這就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無異于強取豪奪。如果消費者自己有提高“最低消費”標準的需要,自己自然會前去辦理,現在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提高了最低消費標準,也就意味著這筆錢幾乎就是白白送給了運營商。而當消費者獲知事情的真相,想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時候,卻經歷了各種艱難曲折,兜兜轉轉,又回到了終點。 面對質疑,有的運營商把責任推到了合作營業廳身上。即便真的是合作企業做的手腳,但是運營商顯然也難辭其咎,起碼沒有履行監督合作營業廳、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責任。因此如果最后查明是合作營業廳在對消費者的“最低消費”做手腳,那么運營商也要肩負起監督管理的責任,該追責追責,該終止合作就終止合作,而不能任其把消費者的“最低消費”變成“最深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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