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過期食品、回收食品回流市場,以月餅食品為開端,北京市試點實施“節令食品日報制度”。(《北京商報》) 日報制度并非監管節令食品的“靈丹妙藥”,切勿患上一“報”了之的監管依賴癥。日報告制度因為信息傳遞的單向性,應該在報告信息的準確性、有效性下工夫,對食品生產企業弄虛作假的行為要建立嚴格的懲戒機制,使之積極配合、誠信經營。除了日報制度給予食品生產企業相應義務和責任外,監管部門還應不定期開展隨機、飛行檢查市場食品,斬斷不良企業鋌而走險的企圖,讓廣大消費者放心、安心消費。 |
相關閱讀:
- [ 08-18]曝光食品安全謠言就應常態化
- [ 07-31]新規既出,食品謠言能止否?
- [ 07-31]鏟除食品謠言,補上食品安全常識短板
- [ 07-28]得讓食品安全造謠者賠償經濟損失
- [ 07-28]涉事食品企業辟謠是法定義務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