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來臨,平常有學校管束的中小學生從“圈養”變成了“散養”狀態,孩子們自然散發出無窮的活力,但由此帶來的安全問題,實在讓人頭疼。 剛剛放假半個多月,各地已發生多起中小學生溺亡、墜亡事故。7月2日,江蘇省連云港市一名9歲男孩不慎從高樓墜亡;7月4日,貴州省普安縣4名小學生溺亡;7月5日,山東省濰坊市兩名12歲男孩溺水身亡。幾乎每個假期都會發生的悲劇讓人痛心,放假了,誰來照看“散養”的孩子? 既然孩子已經放假,離開了學校,家庭當然應該承擔主要的監護責任。不僅要呵護孩子的安全,也要防范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沉迷網絡以及賭博、吸毒等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此亦有明確規定。家庭的這種監護責任,本身也是兒童權利的法律呈現。 不過,現實中不少家長往往忙于工作,缺乏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完全履行監護責任。而中小學生具有一定的行動能力,稍有疏忽,就會釀成大禍。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都有不少類似的案例。這也導致一些家長不得不采取更為保守的策略,要么把孩子圈在家里,要么就送到一些社會看護機構。這樣的“圈養”,不僅容易引發孩子的逆反心理,也不利于他們廣泛接觸社會生活。 事實上,假期里能與父母有更多時間充分互動的孩子,仍屬少數。特別是隨著二孩政策的放開,家長有限的注意力又投向更小的孩子,那些相當數量的“半大孩子”則基本上處于少人看護陪伴的狀態,導致安全問題頻發。 大體而言,父母應該充分考慮到孩子們的合法權利,切實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在這方面,只要擠一擠,辛苦一些,雖然說有些矛盾很難調和,但至少可以做得更好一些。比如說,能不能減少自己的娛樂時間,不要總是沉溺于自己的飯局和牌桌,也不要總是做“低頭族”,應多抽出時間陪陪孩子。 政府和社會也應該有所助力。以前,很多上班族還可以帶著孩子上單位,工作生活兩不耽擱。然而,近年來,很多單位都明令禁止此類現象。其實,讓小孩子多接觸一下父母的“單位”,并非只會帶來麻煩,也是一種很好的社會化教育。關鍵是要有相應的配套機制,比如能不能給孩子們辟出一個專門的活動區域等。 此外,政府也應制定公共政策,鼓勵社會各界在寒暑假期間為社區中小學生提供看護服務。慈善機構也好,相關企業也好,均可參與進來,給“散養”的孩子一個安全的成長環境。 每一個孩子都不僅僅是“家庭人”“親屬人”,同時也是“國家人”“社會人”。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各方都應該來搭一把手,給孩子們一個快樂、安全的假期,也給未來一個篤定的期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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