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是一個時代的符號。最大限度地防止司法不公和冤錯案件,需要在每一個個案裁判中捍衛公正、引領價值。】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對“喬丹”商標爭議行政糾紛系列案件公開宣判。這是近期經由最高法之手,又一起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司法個案。 根據最高法判定,爭議商標“喬丹”的注冊損害邁克爾·喬丹在先姓名權,違反商標法,應予撤銷,撤銷一、二審判決,判令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裁定。法院同時認定拼音商標“QIAODAN”及“qiaodan”未損害喬丹姓名權。判決詳細闡述了姓名權保護的理念、商標權與在先權利沖突處理的基本原則,外國人姓名權保護、姓名拼音保護的主要依據等基本問題,可以作為處理此類爭議的范本。本案的判決結果,進一步樹立了中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形象,對于凈化商標注冊和使用環境,彰顯誠實信用原則,平等保護中外產權人合法權益具有深遠意義。 與抽象的法律條文和司法政策相比,個案的判決更能讓公眾認識司法、了解司法和信賴司法。近年來,備受社會關注的浙江張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勾勒出了一幅幅法治中國進步的生動圖畫,詮釋了法治、人權、公正、秩序在依法治國背景下的價值互補和利益平衡。一個個鮮活的個案,就是一部部生動的法律教材。“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無論是呼格吉勒圖案中的真兇再現,還是聶樹斌案件中的疑罪從無,再審改判之路的確并不平坦,其中既有訴訟程序和證明規則的技術性制約,更重要的還是我們在理念、態度和工作機制上尚有諸多值得反思和改進的地方。每一起冤錯案件的糾正,都會成為人民群眾認識法治、感受公正最好的素材。人民群眾有理由相信,正義可能遲到,但正義絕不會缺席;只要依法糾錯的程序不擱置,正義就永遠不會休眠。 個案不僅能彰顯法律的精神,更能展現司法的智慧。“喬丹”商標爭議案的再審判決,反映了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鮮明態度,也折射出全面依法治國背景下有法必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堅定信念。“計利當計天下利”,面對中外當事人對“喬丹”商標注冊行為的爭議,中國法院堅守了公平正義的司法底線,弘揚了誠實守信的核心價值,亮明了平等保護中外產權的裁判理念。“喬丹”商標爭議案的裁判結果告訴我們,有一個大國的胸懷,才能擁有一個充滿創新活力的世界。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聶樹斌之母長達20多年的申訴之路,換來了一份沉甸甸的無罪判決。美國籃球明星喬丹在歷經申請撤銷、一審、二審等法定程序后,最終拿到了一份承載著公平正義的終局判決。這些再審改判的個案,實際上是中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不斷深化司法改革的必然成果。沒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疑罪從無的理念就很難落地生根,聶樹斌案件的糾正可能還需要漫長的等待。如果不能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沒有保護知識產權法治環境的進一步改善,沒有建立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的大國胸懷,中外平等保護就可能僅僅是寫在紙上、掛在墻上的一句口號。 個案是一個時代的符號。最大限度地防止司法不公和冤錯案件,需要在每一宗個案裁判中捍衛公正、引領價值,真正作出無愧于法律、無愧于人民、無愧于時代的判決,讓一個個充滿公正、智慧的判決,成為推動中國法治進步的重要力量。(作者:賀小榮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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