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湖”號、“好想你”號……繼火車列車被“冠名”之后,全國鐵路在廣告推廣上又有新動作。2016年全國鐵路客票票面廣告項目全面啟動公開招商,共涉及17個鐵路局。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目前車票正面只發布文字類廣告,如果招商全部成功,今年預計發售的“廣告火車票”將達22億張。(1月10日新華網) 隨著鐵路改革不斷走向深入,市場化的道路是催生“廣告火車票”的必然結果,在高額負債背景之下,鐵路企業為了追求盈利,改善經營質量,在法律允許經營范圍內開發出新產品,并不存在任何問題,而且不失為一種創新,激發企業更大活力的一種有效手段。不過,在追求效益與回報的同時,鐵路企業還必須注意要兼顧“人民鐵路為人民”這個基本公益屬性前提才行,莫讓廣告部分侵蝕了火車票上的必要信息,影響到旅客乘車。 對于火車票正面印廣告鐵路部門早有經驗,去年6月就已經在票面下方印上了“買票請到12306,發貨請到95306 中國鐵路總公司祝您旅途愉快”的自家廣告,經過使用并未出現任何問題,而不免讓人擔心的是印有“乘車須知”的背面,雖然廣告位置僅限于左側,但如何保證對旅客履行必要的告知義務,保證旅客能準時乘車、安全乘車是鐵路部門必須要思考的問題。 眾所周知,過去火車票背面都印有按規定日期乘車、禁止攜帶危險品、實名制驗票等相關規定及字樣,在印上廣告后,勢必會對乘車須知內容產生一定的影響,那么哪些內容是保證列車安全運行必須要留下的,哪些內容經過一段時間旅客都已經掌握可以忽略,鐵路部門必須經過研究論證后再決定取舍,或是采取其它必要手段予以補充,尤其是禁止攜帶物品名錄剛剛有所修訂的背景之下,鐵路部門更要加強宣傳,防止出現新問題,何況“滿城貼告示還有不識字的”,乘車安全須知絕不能有死角死面。 但無論怎樣,只要在不影響旅客出行的情況下,“廣告火車票”都算是一件好事,一方面體現了鐵路企業已經開始適應市場,改革的方向是對的;另一方面是在企業發展做強后,會更有能力和實力來滿足旅客出行的多元化需求,最終在實現自身發展的同時會將更多的實惠反哺給旅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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