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聯體”能否保障基層大眾的醫療權益
2015-12-03 17:10:23?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建立醫療聯合體,導向是推動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促進醫療聯合體內人才、技術、管理等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可以看出,基層大眾是醫聯體的第一服務對象。那么,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如何解決讓上級醫療機構的高水平醫務人員到基層醫療機構的柔性流動問題。這個問題如果解決不好,組建醫聯體的實際效用就會打上折扣。 文件說,“醫療聯合體內醫務人員柔性流動工作滿一年以上可視為相關單位技術力量。聯合體內上級醫生到下級服務,按照對口支援相關政策,可以給予適當報酬。患者點名選擇上級醫生利用工休、假日時間在醫療聯合體內的其他醫院開展醫療服務的,其服務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這個扶持政策顯得過于單一和寬泛,對有可能帶來的一些問題也缺乏預判與對策。 從目前一些地方醫聯體推行的實踐看,醫療機構人員向下柔性流動,一個容易發生的問題是,上一級醫院人員出診、手術等,執行的是下一級別醫院的收費標準,加之設備、藥物配備不足等,導致前者積極性下降。更有甚者,個別大醫院打著醫聯體的旗號,與基層衛生院、社區醫院搞腫瘤、燒傷、腹腔鏡微創等所謂“專科”,超出了基層醫療機構的服務能力,存在不少醫療事故隱患。從這些具體細節問題不難看出,“利益”是無所不在的動力機制,無論制度是否進行了設計。 文件強調,醫聯體要堅持公益性聯合的原則,“上級醫院對下級醫院的協作支持要體現公立醫院公益性,彰顯和履行政府辦醫院的社會責任和義務”。這顯然是一個有著更深道德意味的原則。盡管該文件同時強調了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且不說這個監督管理責任能落實到何種程度,如果不建構一個利益補償機制,沒有一個政府方面的專項資金補償項目,沒有一攬子激勵醫務人員向下柔性流動的細化規制,在公立醫院市場化改革的角色背景下,單純強調公益性無疑會消減上一級醫院進入醫聯體的積極性,最終損害的是基層大眾的醫療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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