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送不作為錦旗遭行政拘留,農民工張蓬沖、楊鳳強日前分別將河南省平頂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告上法庭。今年5月,因與當地一家建筑公司產生勞動糾紛遲遲未得解決,張蓬沖與工友等數十人先后到湛河區政府和平頂山市公安局反映訴求,同時給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先后各送了一面“不作為獎”錦旗,隨后張蓬沖及其所在公司經理謝金紅等4人被當地警方以涉嫌擾亂單位秩序為由行政拘留。(6月16日《南方都市報》) 送不作為錦旗被行拘,真是天下奇聞。近年來,送不作為錦旗的案例很多,如海南市民周先生,將一面“政府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的錦旗送至三亞住建局;陜西市民元某,將一面“徇私枉法不作為”的錦旗送給興平市公安局;成都市民侯先生,將一面兩米長的“不作為”錦旗送到成都市公安局;沈陽一市民向遼寧省沈陽市鐵西區中國家具城工商所,贈送一面“不作為”錦旗……但從來沒有被行拘。 公安有權對他人實施行政拘留,但權力不能任性、不能撒野。陜西和成都市民給公安送“不作為”錦旗,但并未受到行拘,為啥河南農民工給平頂山市公安局送不作為錦旗就被行拘了?難道平頂山市公安局有其他公安局沒有的特殊權力?難道僅僅因為送不作為錦旗的是農民工?這是不是歧視農民工? 河南農民工送“不作為”錦旗,送給的是人社和公安兩個部門,人社對農民工還算“文明”,公安為啥對農民工如此“野蠻”?如果公安可以行拘農民工,人社是不是可以沒收農民工的工資,甚至農民工身上所有的錢?因為人社有權力幫助大家“管理”工資呢! 有權不可任性。送不作為錦旗被行拘,既是赤裸裸的權力任性,也是明目張膽的亂作為和亂執法。不要以為公安有行拘權,就可以隨便安一個“涉嫌擾亂單位秩序”的名稱,剝奪他人的自由。中國是法治國家,尊法守法暢通無阻,違法犯法寸步難行。尤其是執法者,更要敬畏法律,誰踐踏法律,誰就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杜絕送不作為錦旗被行拘的怪事發生,需要規范權力的運用,需要增強法制意識,而治本之策是手握權力的人主動作為、努力作為、認真作為、細致作為。如果公職人員的所作所為都是為辦事群眾著想,辦事群眾怎么會送不作為錦旗呢?他們寫感謝信、送表揚匾、贈大紅錦旗還來不及呢!他們不送不作為錦旗,公安再有行拘權也必定“英雄無用武之地”。 |
相關閱讀:
- [ 06-16]“不作為”錦旗是一劑什么“藥”?
- [ 06-16]對“送不作為錦旗被行拘”不要急于定性
- [ 06-16]“不作為”錦旗收下又何妨?
- [ 06-16]送“不作為”錦旗被拘應理性看待
- [ 06-16]“不作為”錦旗怎成農民工被拘引信?
- [ 06-16]贈公安“最不作為”錦旗被拘諷刺誰?
- [ 06-15]“討薪板房村”是權力不作為的怪胎
- [ 06-09]不作為與亂作為同樣糟糕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