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黑龍江慶安縣火車站候車大廳發生一起槍擊事件,一名叫徐純合的男子被執勤民警擊斃。連日來,該事件引發輿論各界的廣泛關注與討論,上升為社會公共議題。就在調查過程中,真相尚未得出定論前,輿論卻曾幾度走偏。不少人將該事件的真相代入進了并不恰當的時空進行求解。有輿論稱,事件起因于截訪,也有輿論突出民警當著男子母親、孩子的面將之擊斃,還有輿論渲染男子“上養年逾80老母,下攜三待哺幼子,妻子有10多年精神病史”。同情弱者,人之本性,當死者被代入到“弱勢群體”的時空下,就造成了民警“恃強凌弱”的觀感,人們將忽略事件所發生的真實時空,做出民警“殘暴違法開槍”的錯誤預判。 事實上,走偏輿論所營造的時空并非真實。當地信訪部門并沒有徐家人的上訪記錄。同時,雖然這個家庭確實貧寒,但根據大連媒體2014年5月8日的相關報道,“一位80歲的老太太領著三個幼兒在街頭乞討,經了解,老人乞討是為了供養在家酗酒成性的懶漢兒子”,這名“懶漢兒子”正是涉事男子。 誠然,任何生命的逝去都值得惋惜,但這并不意味著,是非對錯要因此受到歪曲。對于一起事件,我們發現真相、判斷對錯都應理性客觀,不能先入為主地附加主觀因素。就該事件而言,我們需要還原的真相僅僅在于:徐純合是否有違法行為?他是否對公共安全產生了威脅?民警的執法在實體方面是否于法有據?執法過程是否符合程序規定? 5月14日,央視公布該案現場視頻,我們不妨通過視頻回歸到那個特定時空中,對過程進行逐一分解: “徐純合故意封堵火車站通道,阻止乘客進站”,這是一種干擾公共秩序的尋釁滋事行為,對之制止、制服是民警的法定職責,民警執法權因男子不法行為而啟動。民警警告無果,在回警務室取警用械具,男子對其進行追逐,抗拒執法行為開始。 男子對民警辱罵并用拳打,搶奪防暴棍并拳擊民警,將其警帽打落在地,將防暴棍搶奪在了自己的手中,雙手掄起防暴棍擊打民警的頭部,導致抗法行為升級。過程中,男子將前來勸阻自己的母親推向民警。隨后,一把抓住身后的女兒,雙手舉起六歲的女兒拋摔向了民警。此時,民警無從知曉其母親與女兒身份,只能將她們認定為圍觀群眾,并做出已經危及公共安全的判斷。民警取出佩槍對其口頭警告,男子繼續用防暴棍掄打,民警開槍。 可以說,視頻所展現出的真相是顯而易見的,將事件回歸到當時的時空里,是非對錯一目了然。任何生命都須得到尊重,而只有人們對法律產生尊重與敬畏,共同遵守法律所維護的公共秩序,不去觸及、危及法律所保障的公共安全底線,才是對自己與他人生命的最大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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