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齊下清明回歸“清明”
2015-04-07 17:48:57?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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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作為掃墓祭祀踏青、寄托哀思的傳統節日,本該充滿祥和溫情脈脈。不料卻因為一些人的不當行為釀成大禍,帶來重大經濟損失,危及公共安全。經粗略統計,僅清明假期三天,福建全省各地因山火損毀山林就逾萬畝,當下相關善后仍在進行中。有法學專家發出警示,如因違規用火導致山火,應按相應程度接受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需承擔刑事責任。 然而,一面是人們表達情感的正當需要,另一面卻又形成了重大隱患,如何平衡、兼顧好二者的關系,是考驗管理者和廣大民眾智慧的大問題。筆者以為,至少應該從以下三方面著手:一則,通過媒體大力倡導人們與時俱進、轉變觀念,采用諸如用獻花、默哀、設置簽名留言墻等低碳、文明的祭掃方式來表達心意,以替代焚燒紙錢、燃放鞭炮等可能帶來安全隱患的傳統方式。 二則,加大監管。在清明前后,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門應本著“防患于未然”的原則提早準備,聯手制定防火工作預案,針對墓地集中區域、易過火敏感區域增派人員,加強值守,提醒人們祭掃后及時熄滅明火,消除隱患,而一旦發生問題,則可在第一時間赴現場撲救,將可能帶來的損失降到最小。 三則,加強法制宣傳。一是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讓廣大民眾“知法懂法”,二是利用現實鮮活案例制作專題片、印發宣傳彩頁,進行大范圍的宣教,以此警示人們自覺“用法守法”,從而潛移默化間逐漸改變人們的不良祭掃習俗。 綜合以上,唯有堅持軟硬結合、治防并舉的策略并持之以恒,才能讓綠色文明的祭祀成為人人起而行之、引以為榮的新風尚,過往每逢清明“烽煙四起”的尷尬現狀才能從根本上得到轉變,讓清明真正回歸“清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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