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4日召開的全國工商系統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視頻會議上,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透露,今年將制定網絡銷售商品質量抽檢有關規范,推進網絡銷售商品質量的抽檢。雖然阿里與工商總局因為抽檢問題爆發的“口水戰”以雙方握手言和暫告結束,但這次會議透露出的信息顯示,網絡電商今年仍將是監管重點。(2月5日《京華時報》) 此前,因為抽檢淘寶網上銷售的商品問題,阿里與工商總局雙方“大戰”多個回合,阿里甚至強勢回應,要向國家工商總局投訴推出抽檢白皮書的市場規范管理司劉紅亮司長。事實上,淘寶與工商間的“矛盾”,其實是是新的商業模式(電商)與傳統的監管(工商)間的矛盾,也是售假與打假間的矛盾。在國家工商總局回應消費者訴求,重點監管網絡電商的語境下,一方面應堅決支持總局打假,改善網商業態,另一方面也應督促總局改變監管模式,以適應網商打假的新局面。 淘寶對工商總局發布的2014年下半年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不滿意,甚至質疑劉洪亮司長“吹黑哨”原因也在監測方式上,總局把一號店、京東、淘寶、天貓、聚美優品等放在一個維度上來對比,忽視了雖然同是電商,但卻有B2C、C2C的不同,另外在抽樣的數量上也太業余,如淘寶網37.25%的正品率抽樣樣本僅為51個,所抽取類目僅有手機、潤滑油、服裝、化妝品、兒童玩具、化肥農資6個,不僅如此,網監司還抽取聚美3件商品,得出100%合格的結論,抽取ZOL商城1件不合格就是平臺100%不合格。抽樣方式并不具備科學性,得出的結論甚至有點滑稽,由此給中國電商從業者及企業帶來的不良影響,確實是由工商總局在面對網商新業態時的不專業造成的。 但我們還應該看到的是,網絡電商這種新形式,也的確給制假售假提供了一個平臺,而平臺提供者理應對此負責。B2C形式就無需多言,C2C的淘寶也難逃干系。有人說淘寶建的是一個商場,他們只出租平臺,但真正了解淘寶的人就知道,淘寶除了出租商場外,還提供引流(相當于導購),它的直通車、鉆展等引流模式是電商業競價排名的典型,也就是說,誰出錢多誰就有機會獲得最大的展示量,而這里面不分正品還是假貨。在這種情況下,淘寶事實上已經深入參與了商品的售賣過程,沒有理由把監督的責任推開。 據悉,2015年,工商總局將制定《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和網絡銷售商品質量抽檢有關規范,出臺《電商企業落實新〈消法〉7日無理由退貨指引》,提高消費維權的規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坦言:“不惹事也不怕事,電商有問題將狠罰。”深入整治網絡售假,不管是對消費者還是網商本身,都是好事。但在筆者看來,網商的監管,總局還欠缺數據和規則的公開透明,如在抽檢后,公布標準、公布抽檢的品類和商家、公布分析的數據及過程,也應該公布處罰及整改的期限。總局不怕事值得點贊,但也應用科學的方法,公正、公開、公平的態度來監管,這樣就沒有那么多的口水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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