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消失不能割裂村莊文化
2014-12-25 17:09:54?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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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認,隨著城市化、城鎮化和農民進城進程的推進和加快,很多村莊將淪為沒有農民居住生活的空心村,不可避免的要遭遇消失的命運。另一方面,為了修建類似福州火車站這樣的重大公共工程,要求村莊和村民做出巨大犧牲,進行拆遷本身也無可厚非。但是,村莊在消失過程中,在對村莊進行拆遷中,不能連同村莊文化及其依存的村莊標志性建筑一起拆遷,不能割裂和中斷了村莊文化,村莊消失與村莊文化消失不該同步進行,讓人無處寄托鄉愁。 或許在政府和開發商的眼中,像陳景潤故居、陳氏祠堂這樣的鄉村標志性建筑,只是一座座沒有任何商業價值的不值錢的破舊建筑。但是,在廣大村民心中,陳景潤故居、陳氏祠堂這類破舊建筑,本質上是鄉村的綿遠悠長的集體記憶和文化認同,是鄉村文化的重要象征和載體,也是游子寄托和尋找鄉愁的根,有著重要的歷史和文化價值,還有一種無形的精神力量。政府和開發商一夜之間推倒陳景潤故居這類鄉村標志性建筑,實質上就鏟斷了民眾寄托鄉村的根,是在鏟除延續千年的鄉村文化。 事實上城市化、城鎮化并不必然是村莊的消失,更不是村莊的凋敝。在城市化、城鎮化進程中如何保護古村莊,如何保護村莊的古建筑,保留鄉村文化,首先,法律要硬起來,讓古村莊、村莊的古建筑擁有法律定位的“古”身份。對于古村莊,以及村莊中的古建筑、古樹,法律要對他們進行保護,該納入文化保護單位的要盡快列入文化保護單位名錄。其次,村莊是否消失和村莊中的古建筑、古樹是否該拆遷,要尊重村民的選擇和意見,決定權應交還給生活在村莊的村民,而不是地方政府和領導。不管是出賣屬于國有資產的村莊古建筑,還是拆遷村莊古建筑,都應先征求村莊村民的意見,只有村民集體同意,才可以轉讓、拆遷,否則就不可以。最后,在保留村莊的前提下,統籌城鄉發展,因地制宜地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改善農民生活條件,讓農民的生活環境、生活質量、生活水平向城市看齊,重新煥發村莊活力,吸引市民回流村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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