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海峽導報記者以消費者身份暗訪了幾家網絡代購海外藥品買手,發現境內外藥品的差價明顯,買手們從中賺取差價月入超萬元,而且交易隱蔽,很難被部門取證和定性,查處存在很大難度。(12月24日東南網) 最近幾天,被“陸勇案”推上了風口浪尖的不僅是海外藥品代購現象,還有國內藥品經銷體系的暴利壟斷黑幕。海外代購藥品悄然興起,來勢洶洶,該蒙羞的絕不該只是像“陸勇”這樣的代購者們,它還拷問了眾多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員。 首先是國內的藥品經銷商。一款叫“非布索坦”的藥物,廈門只有40mg的規格,每片28元,而從印度代購,加上運費和代購費,80mg每片只需10.8元,價格最高差別5倍!抗癌藥赫賽汀,在香港藥房只要1萬多一盒,但是內地就要2萬多,差價將近一萬。本來商人經商的目的就是逐利,但這種近乎100%甚至500%的暴利,已經完全背離了誠信經營的原則,讓長期服藥的患者如何能承受國內高藥價之重?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推動海外代購藥品興起的,正是各級“不良”藥品經銷商。 其次是食藥監局。食藥監局為了打擊民間的海外代購藥品現象,不遺余力卻收效甚微,無外乎背離了民意,得不到群眾的支持,傳統的行政執法手段無力應對QQ、微信等即時通訊手段。治標不如治本,食藥監局也許更應該站在廣大消費者角度,反思為什么國內藥價虛高,把治理重點放在國內不良藥品經銷商身上。國內藥價倘若降下來了,海外代購藥品自然就沒有了價格優勢,誰還愿意費周折去郵購國外同款藥品呢? 再次,國家有關部門也應當正視“海外代購藥品”這種特殊現象。現行藥品管理法規規定也有不盡合理之處,如在很多國家都能得到許可的療效良好的藥品,只是因為沒有得到中國藥監部門的批準文號,就被認定為假藥,從海外郵購即視為販賣假藥行為,這與民意期待存在很大的偏差,也不利于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和身體康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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