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7時31分,山東蓬萊潮水鎮新機場連接路上發生一起大貨車與一小型面包車相撞事故,截至11時許,已造成12死3傷。新華社消息稱,事故中的面包車為接送幼兒園小孩的車輛。記者致電蓬萊市殯儀館,一工作人員稱“送來12人,基本上全是幼兒園的小孩”。(11月19日《新京報》) 據媒體梳理,2010年至今近5年來,類似的事故全國至少發生43起,約八成均有致死情況,死亡人數達到153人,其中多數是幼兒。根據事后說明顯示,車輛超載成為校車事故的罪魁禍首,司機無行車資質及車輛不符合規定也是悲劇發生的主要原因。 驚人一致的校車事故現場背后,或許是安全校車建設的某種普遍困境。如調查顯示,在上述發生事故的43所學校中,過半為村鎮學校,其他也多為區縣級基層學校。從這樣的共有背景中,某種安全校車的不堪現實愈發清晰:在安全校車建設仍任重道遠的格局下,鄉村、基層的校車形勢更為嚴峻。這樣的結論并不難理解:較之于城市,校車投入在基層面臨的財政壓力更大,而辦學布點的失衡,又加劇了安全校車的缺口。 隨著校車事故的多發與安全條例的制定,全社會的校車意識已然有了從無到有的突破,然而,在財政支持與監管雙重乏力的情況下,一些幼兒園利用諸如面包車這樣的“黑車”作為校車,幾乎就是沒有選擇的選擇,加之囿于成本考量,超載同樣是“不可為而只能為”。而對于相關責任部門而言,由于財政支持不力,默許學校方面的“自主選擇”,就成了最好的妥協。于此格局下,安全校車的初衷,或早已退化。 誠然,校車的普及或許需要過程,校車安全條例中也不乏說明:條例施行后,用于接送小學生、幼兒的專用校車不能滿足需求的,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過渡期限內可以使用取得校車標牌的其他載客汽車。但是,一輛連車身都未標明校車字樣的面包車,顯然不能稱之為“過渡車輛”。如果說財政的供給滯后或有著其他“客觀原因”,那么,連校車標志都不具備的面包車就可上路,無疑是監管責任意識的深度淪陷。 按照校車條例的要求,對于校車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都需要制定合理的運行方案。此次事件中,居然是大貨車與載著十余名孩子的面包車相撞,那些即便已有正規校車的地方,對于安全校車的管理是否延伸到了校車行駛路線的規范,也值得追問。 |
相關閱讀:
- [ 11-20]為何又是超載校車,為何又是幼兒
- [ 11-14]破三輪載學生,讓人遙望長鼻子校車
- [ 11-04]校車成“囂車”,教育當止步于“恥”
- [ 10-17]校車補貼是緊迫的“民心工程”
- [ 09-01]校車安全的事中監管與事前審批同樣重要
- [ 08-29]2000萬元的新校車還要撂荒到何時?
- [ 08-29]校車變“公廁”,究竟誰之過?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