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的事中監管與事前審批同樣重要
2014-09-01 09:01:28?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林雯晶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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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開學的大日子,學生的校車問題迎來了審批新辦法。今天起,《廣州市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辦法》實施后,校車使用許可的申請門檻將提高,審批將更嚴格。 新的《辦法》中規定,使用許可申請需嚴格準備5項材料,其中除了常規的駕駛人證件等信息以外,更要求申請方提供校車行駛路線。停靠站點等運行方案。其實,國家針對校車安全事故而制定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已兩年有余,但各地校車安全事故仍然不時見諸報端,總的來說,車輛不合規范是一大原因。而要防患于未然,嚴格控制校車的使用資格就必須走在前面。通過事前的審核,有理有據有序地針對使用申請進行考評,只有合理、安全的路線,合資格的駕駛者才能獲得校車使用許可。只有硬件達標,才能讓學生“有平平安安上學去”的基礎保障。其次,新《辦法》還強調,獲得校車標牌的校車在使用過程中,當行駛路線、駕駛人、停靠站點等一旦發生變更,必須要重新提出申請許可。不得不說,這樣的要求體現了相關部門對校車規范行使的重視。但是,好政策要落地,就要求相關部門在《辦法》實施后不得忽視事中監管。在這一層面上,相關部門要對校車安全細節監督進行精細化管理,落實好考察責任,定期調查回訪這些承載著學齡兒童的校車線路與安全細節。另外,有必要對不按《辦法》規定行駛的校車,或變更線路但不重新提出申請的責任人施以處罰。 綜合全國的情況來看,現在校車事故頻發,校車不規范、短缺的現象也比較普遍。審批嚴謹,顯然是從學生安全的角度作出考量,但是有了規范還要配以有效的事中監管程序,才能給校車安全配上“雙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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