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零時10分左右,湖南臨澧一中兩名高一男生相約從學生宿舍5樓跳下。急救人員趕到現場后確認,游某當場死亡,龍某仍有微弱呼吸,后經搶救無效死亡。警方通報稱,已查明兩名學生系因“不堪學習壓力”相約跳樓自殺。目前,校方及相關部門正在調查事發時兩學生心理狀況,尚無明確結論。(9月23日《京華時報》) 兩名花季少年因為高中學習壓力大相約自殺,聽罷這樣的消息讓人痛心不已。兩個家庭從此陰陽兩隔,家長撕心裂肺的痛苦我實在不忍描述。應該說,學生心理脆弱,缺乏挫折教育體驗是兩名孩子跳樓自殺的重要原因。學生由初中升入高中,學習環境變了,課程難度增加了,特別是重點中學,尖子學生如云,學習競爭更為激烈,學生因為成績不理想產生心理落差在所難免。問題是,面對孩子的心理波動,家長盡到了責任沒有?老師做了心理疏導工作沒有?家長給孩子多一些鼓勵,少一些責備;學校重視學生心理疏導、調適工作,打開學生的心結無疑很重要。 但是,換個角度看,學生不堪學習壓力自殺不僅是心理問題惹的禍,更是對當下應試教育體制的控訴。應試教育誤導了孩子,加重了孩子的課業負擔,影響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少有識之士都認識到了減負的重要性與迫切性。教育部與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出臺了不少“減負令”。應該說,在教育部門的重視下,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的狀況也有所改觀。但學校對減負到底會重視到什么程度呢?再說,學校不抓升學率了,家長也未必買帳。因此,給孩子減負的關鍵不在于下達多少減負令,而在于創新教育評價機制,扎實推進減負政策措施的落實,切實減輕孩子的課業負擔。 其實,教育者對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的危害不是不懂,為孩子減負的辦法并非沒有。從中央到地方都一直在提倡素質教育,推進減負政策。改革中考制度、高考制度……一些減負令描繪的愿景很美好,但是“減負令”再漂亮,關鍵還在落實。如果沒有配套措施跟進,再好的減負令也可能事與愿違、變調走樣。 正如某教育官員所言:“由于減負牽涉的問題和環節涉及到教育最深層的內核和導向問題,改革起來相對困難。”盡管國務院最近提出了新的高考改革方案,比如,高考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等等。但是,高考不分文理科,也意味著學生整個高中階段文科、理科知識都要學習,而且高考也要參考高中三年學業水平成績,學生的課業負擔是增加還是減輕,有待觀察與驗證。在優質教育資源尚未大眾化、還要依靠考試成績選拔人才的當下,孤立地談減負殊為不易。不僅是學校與老師不愿意“減負”,家長也普遍只關心孩子的學習成績,身體方面只考慮增加營養,至于孩子的課業負擔,即使家長心疼孩子太累,學校嚷嚷為孩子減負,但是為孩子的前途著想,并不愿意減輕孩子的課業負擔。一道道減負令的實際效果往往被應試教育消弭得所剩無幾。 在我看來,學生不堪學習壓力自殺,實際上就是“素質教育講得轟轟烈烈,應試教育干得扎扎實實”的真實寫照。在教育評價體系不完善的當下,考試成績是一名普通學生升學的通行證:考試成績的好壞不僅直接關系學生的命運,也是老師身上難以擺脫的緊箍咒。學生成績,還是教育部門對學校,學校對老師,家長對學校進行教育評價的硬指標。特別是高中學生,面臨三年以后的高考,功課任務更重。學習成績跟不上不僅心理有落差,也意味著三年以后很難上一所心儀的大學。 因此,面對學生“不堪學習壓力自殺”的“血淚”控訴,如何減負是一個具有技術含量的問題。減負令如何契合教育現實,減負指標如何執行,如何監督與問責,都應有周到的制度安排。除了出臺減負令以外,教育部與地方教育部門還應健全教育監督機制,改革教育評價手段,淡化升學率宣傳,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實現教育的均衡發展,營造公平的教育環境,把學生從繁重的學習任務與應試教育壓力下解放出來,讓每一名學生都受到適合其發展的教育,快樂、健康成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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