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是當事人手中“發回重審”的二審裁定書,一份是同一案號、公布在最高人民法院所屬的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維持原判”的判決書,兩份裁判文書相差3個多月。日前,該案的審判長、河北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史占群法官回應稱,上傳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判決是錯的。 相關司法解釋明確,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聯網設立中國裁判文書網,統一公布各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目的在于促進陽光審判,讓法官、法庭、法院的司法審判工作置于社會大眾的監督之下,從而形成相應的約束力,更有力地確保司法公正。在此背景下,出現“雙胞胎判決書”,實在匪夷所思。誰都知道,“維持原判”與“發回重審”兩種判決,形同霄壤。 法院作出司法判決書,得經過書記員、審判長的仔細校對、校驗,上傳到裁判文書網也少不了法院相關審核部門校核的程序。更重要的是,一起案件怎么可能起草兩個版本的判決書?當事審判長以上傳網上的判決書是錯誤的作為回應,顯然無法消除當事人和公眾疑慮。這背后,是存在虛假判決,還是法院對案件的判決前后不一?是程序出了紕漏,還是真的存在徇私枉法的黑幕?希望相關部門徹查真相,真正呵護群眾身邊的公平正義。(福建日報) ——江蘇·范子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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