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設專職司機,只是一種權宜之計,并不意味著領導司機這一群體就會消失,只要有公車,就會有公車司機存在】 近日,河南新安一名公車司機在不到一年間騙取公款47萬元被判10年6個月的消息,使公車司機這個特殊群體引發眾人關注。有媒體報道稱,一些專車司機憑借其為領導服務的特殊身份,逐漸分享部分權力資源,領導司機變成了“司機領導”,開始參與甚至主導某些腐敗犯罪,成為一種新的腐敗群體(6月12日《新京報》)。 與秘書一樣,領導的司機早就因為貼近領導的關系,成為權力的標配之一,而受到社會公眾的廣泛矚目。鑒于這一角色在現實中較大的能量,坊間往往戲稱其為“司級干部”。在時下流行的官場小說中,領導的司機往往更有亮眼的表現,可謂縱橫捭闔,予取予求。可以說,這已成為一種人們耳熟能詳的常識了。 那么,如何遏制愈演愈烈的司機腐敗?有專家建議,盡量不要設專職司機,還有論者將治理司機腐敗寄托在公車改革上面,等等。公允地說,這些意見固然有其價值,也是,一旦沒有了專職司機,則司機腐敗當然也就不存在了。不過,這樣的治理藥方似乎并不對癥,無助于從根本上解決司機的搭便車腐敗現象。 這是因為,不設專職司機,只是一種權宜之計,并不意味著領導司機這一群體就會消失,只要有公車,就會有公車司機存在。更何況,這一措施訴諸現實,往往也有很大的阻力。至于公車改革,情況同樣不樂觀,從目前的實踐看,領導司機恐怕也將存在下去,改變的可能只是盡量壓縮公車數量和使用范圍。 其實,公眾看得很明白,司機之所以能夠成為“司機領導”,與其自身、與其從事的職業并無太大關聯,根子仍在于被服務的領導。司機也好,秘書也罷,本身并無良莠善惡,即便存在一些貪腐行為,也不過是對領導手中權力的分享、延伸。只要管住領導的權力,也就能最大限度管住秘書腐敗、司機腐敗。 從權力的譜系來看,權力的強度、影響力,往往呈現從中心向周邊擴散的情形。而居于權力中心,或者因為某種特殊的因緣天然處于接近權力核心圈的人員,相應地也會分享權力的蔭澤。也因此,秘書、司機這些長期為領導服務的人員,往往具有了雙重屬性,既接受權力的指令,某種程度上也成為施展權力影響的人。 這種影響同樣具有兩面性,運用得當,或可成為領導身邊的千里眼、順風耳,獲得領導難以接觸到的基層信息,以助益決策、服務社會;而其反面則是從權力中分一杯羹,甚至上下其手,濫用權力,設租尋租,牟取個人的不當利益。舉凡兩方面的例子,均為數不少,區別只在于往哪邊走。 可見,治理司機腐敗,斬斷領導身邊工作人員伸向權力的黑手,關鍵在于約束領導的權力。首先是領導自律,如果領導本身走得正、行得端,依法依規辦事,身邊人員大抵不會太離譜,這些人員即便走上其他崗位,也往往能勝任工作;反之,聽任“領導吃肉、司機喝湯”情形延續下去,最終都會在權力的太虛幻境中墮落。 再就是強化監督。既要明確領導身邊工作人員相關制度規定,并落到實處,有專門機構負責監督檢查;也要擴大社會監督,讓民眾參與對官員以及其身邊工作人員的監督,并輔之以對違規行為的嚴厲問責,方能約束不受羈縻的權力。 其實,很多時候有關部門也并非不了解司機腐敗、秘書腐敗的情形,只不過,查處起來往往要看領導的眼色,擔心因此忤逆了領導的權威。這本身也是時下政治生活中的不正常現象。相信隨著反腐的深入推進,類似情形會有所改觀。現代行政講究清晰分層,領導與工作人員的依附關系該區分清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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