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統計數據顯示,4G牌照發放半年以來,我國4G用戶數量已經超過了500萬,這和4G上網速度快是分不開的。像有電信運營商就宣稱說,4G網速可以達到每秒100兆,那么這個上網速率是否真的可以達到呢?央視新聞頻道和工信部電信研究院互聯網監測分析中心近日在國內多個城市進行了獨家的4G速度測試,結果顯示,4G速率很難達到每秒百兆。(5月25日新華網) “百兆4G”,這是運營商傳遞給4G用戶的心理認知。城市廣告牌上白紙黑字寫在那里,那么,按照理解,自然就是說,用上了4G服務,起碼上網率是可以接近百兆這個數值的。遺憾的是,運營商的百兆訴求,就像古代媒婆的大忽悠。 事實勝于雄辯。工程師分別選擇了北京市中心、三環和五環三個地點進行了測試。在市中心的辦公室窗戶附近測試顯示,平均速率為每秒27.52,不到宣稱速度的三分之一。到了屋子里離窗戶較遠的地方,達到了每秒11.12兆。在離城市中心稍微遠些的西三環附近,4G平均速率只有每秒1.79兆,不到宣稱速率的五十分之一。此后,國內多個城市測試顯示,均沒能達到中國移動宣稱的每秒百兆速率。其他兩家主流運營商的4G速率,也是概莫如是。 當然,面對實測結果與宣傳數據之間的巨大落差,運營商是如此解釋的:“每秒百兆“是峰值速率,并不是給用戶提供速率的承諾。但無論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或者《廣告法》,都明確規定,商品宣傳必須要真實準確,百兆速率幾乎是一個極端峰值,或者說并不是所有城市、所有地區的任何時刻都能達到這個目標,卻在信息傳達中刻意給消費者制造成“常態數值”的誤會,說掛羊頭賣狗肉地虛假宣傳算是客氣的了。運營商的說法是,“下雨,晴霧,風”等因素都可能對4G信號構成屏蔽,但問題是,“下雨,晴霧,風”難道不是自然常態——消費者使用4G信號的時候,莫非都在“理論環境”下? 這樣的說辭,與當年假寬帶事件后的辯白如出一轍。幾家寬帶運營商曾如此解釋實際網速問題:“網速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我們提供的只是平均下載速度,并不是所有用戶都能達到的。”賣你一個“平均速度”的高價奢侈品,提供給你的卻是坑爹的現實網速,消費者還百口莫辯。此前,媒體選擇了幾個國家或地區,從上網資費到網速進行測試對比。結果顯示,我國上網費用是美國4倍、網速卻不及美國一半;網絡運營商宣稱的50M帶寬,實際測速甚至不到10M、20M。這也就難怪中國消協公布的2013年全國消費者投訴情況分析結果顯示:在服務類投訴中,網絡接入服務投訴量居第二位,達到22081件,同比增長約24%。 4G來了,自然是好事,但如果繼續走“假寬帶”的致富老路,恐怕不僅會折損消費熱情、戕害市場理性,長遠而言,也無異于運營商對基本服務的修正與提升。當下而言,還原一個真實的“4G”,顯然比“百兆”忽悠更切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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