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京報得到舉報稱,江西省修水縣人口計生委為征收社會撫養費,向縣公安局支付費用,讓公安拒絕給未繳清社會撫養費的超生嬰兒上戶口。新京報記者對此進行調查,有關負責人士表示,鄉鎮向公安撥付“帶有贊助性質”的經費,已經持續多年。(5月19日《新京報》) “超生費”從未遠離公眾視線。前段時間,一位貴州農民因繳納不上4個孩子的“超生費”,影響到孩子上學報名,無奈之下割腕離開了人世,讓人們再次“領略”到了超生費的“威力”。這種“威力”是如何產生的?修水縣計生部門的“贊助”工作,應該給這個問題找到了某種答案。 計劃生育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各級政府當貫徹執行好,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廣大農村地區尤其是貧困群體中,要讓人主動繳納不菲的超生費絕非易事。然而,任務不完成不行,這很可能關系到地方政府的年終考核或領導的“帽子”,該當如何?總不可能“刑訊逼供”或者“抄家”吧?于是,一些地方想到了“部門聯動制”,將手伸到了公安、教育、社保等部門,通過采用“捆綁式”執法,力圖實現“超生費”收取任務。計生部門的“超生費”執法權力,就這樣“輻射”到了與計生毫無關系的其他部門。 要讓其他部門主動接受這種“輻射”, 在權力運行“軌道化”程度越來越高的環境下,僅靠上級領導“個人魅力”已越來越難實現。但這個問題沒有難倒個別計生部門。通過變著法“返還”社會撫養費,再將其投入到某些“輻射”工作中去,便輕松打開了問題突破口。有了“甜頭”之后,其他部門自然就愿意配合計生工作,如果配合得好,還會進一步推動“超生費”收取,下一年度資本也就更為雄厚,又會回過頭來發揮“甜頭”作用。歷史上的“以戰養戰”在某方面也不過于此。 而這種“養”的最大服務對象,卻不是配合工作的公安等部門。當地某鄉鎮計生站主任手中名目繁瑣的獎金與津貼,似乎已經說明了一切。計生部門的“贊助”方式,填補了人們在毫無關系兩部門間的“思維斷檔”,更揭示了被“輻射”后少數公職人員的惡劣行徑,我們已不難想象為何不少部門在登記、審批、辦證環節中,都曾將計生工作作為前置條件。 要防止“超生費”的權力“輻射”,一方面要加強公職人員的為民服務思想與法治教育,給他們穿上“防輻射服”。另一方面要嚴格計生執法政策,用制度的“籠子”把權力關牢,消除以權謀私空間。此外,起初用罰款來遏制“超生”的理念,在今天看來已逐漸變味,反而促成了個別地方的“放水養魚”,這樣的“超生費”將來該何去何從,這更是接下來有關部門當反思的問題。 |
相關閱讀:
- [ 04-28]對失獨家庭要有全面保障機制
- [ 04-24]“我要去南昌”,別誤讀為行為藝術
- [ 04-03]社會撫養費敗訴案,應成添彩契機
- [ 04-02]摸清社會撫養費去向還得靠司法
- [ 03-12]社會撫養費究竟誰“撫養”誰
- [ 01-09]不給“非婚子”上戶,并非依法行政
- [ 12-31]張藝謀認錯了 “同伙們”難辭其咎
- [ 12-28]社會撫養費“撫養”了誰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