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反對垃圾焚燒項目選址,浙江杭州5月10日發生規模性群眾聚集。有專家統計,近年來國內與垃圾焚燒、填埋有關的較大規模民意事件已有13起,大多發生在國內經濟最發達、環保標準最嚴的地區。 是什么讓公眾對垃圾焚燒廠避之唯恐不及?住建部環境衛生標準委員會主任張益曾分析原因:現有垃圾處理設施標準偏低;缺乏公平合理的補償機制和平等有效的溝通機制;二惡英污染被“妖魔化”。 記者一位朋友供職于杭州的一家環保技術企業,所住小區離引發此次事件的垃圾焚燒項目規劃選址直線距離12公里,他的觀點可為印證:“即使技術上使人相信了,也沒法根除不信任感;即使現在說都達標、沒問題,但誰能保證日后垃圾焚燒規范、安全?”他說,除了擔心污染,也擔心由此帶來的“負附加值”——居民擔憂自有房產價值縮水,開發商擔憂樓盤銷售受連累,連一些原本有落戶意向的商業項目也“望風而逃”。 垃圾處置設施要不要建?答案顯然是肯定的。 有人說,垃圾圍城和霧霾遮城、污水繞城、交通堵城一起,已成為城市建設“四大病”。就像每個家庭都要有衛生間一樣,每個城市都需要垃圾處置點。杭州市一位負責人坦言:“我們不可能把自己的垃圾拿到別的地方去處理。”近年杭州市區垃圾年增長率在10%左右,已有的4座垃圾焚燒廠、2座填埋場早就力不從心。像2006年竣工的天子嶺第二垃圾填埋場,設計使用年限24.5年,可幾年時間就用光將近20年的量,現在庫容已不足6年。 換個角度看,群眾對環境的深切關心、熱情參與,與政府規劃項目的初衷和目標本來就一致,這也正是互信和溝通的堅固基礎。只是,解開心結的工作,卻總沒那么順暢。 其實,今年4月杭州公示2014年重點規劃工程項目后,這一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就引致周邊不少居民反對。雖然溝通對話渠道相對通暢、專家參加的溝通會也已舉行,但群眾的情緒并沒有理順。“溝通不暢當然會引來猜疑。”前文提及的那位朋友說得很實在,“很多人是在公示后才知道有這樣一個項目的”。的確,像垃圾處理這樣的敏感問題,政府更須超前謀劃、同步溝通,盡量放低身段,把工作做得更扎實些,把群眾顧慮打消得更徹底些。 實際上,在協調利益上,杭州還是有經驗的。比如杭州改善危舊房,新增衛生間面積有大小、朝向有不同,怎么分配才擺得平?通過搭建黨政、市民、媒體“三位一體”的民主協商平臺,解決了“廁所分配難題”,成為“民主促民生”的典型案例。這種從群眾中來、從基層中來的治理經驗,其實也應該運用于垃圾處理等更多民生領域。 對公眾來說,“利益可訴求,表達須理性”。無論什么群體、什么樣的訴求,都應通過合法渠道、采用理性手段表達,不能把“表達利益訴求”當作越過法律邊界的借口。也唯有依法、理性,才能從根本上保證訴求表達更充分、更有效,合法權益得到最大保障。 說到底,環保還得公眾參與。杭州市區生活小區98%實行垃圾分類,但一項民意調查中仍有超過60%的居民表示日常垃圾分類容易搞錯,而全市約有70%的垃圾分類不合格。垃圾分類投放可從源頭減量,這正是每個人都可以做的“小事”。城市讓生活更美好,公眾不僅是要維護權利,同樣也要承擔起自己的一份責任。 (作者為本報浙江分社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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