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貴州公安部門宣布,到4月30日,“貴O”專段號牌將全部停用;同日,武漢市公安局宣布沿用了18年的“鄂O”公安專段號牌,將被“鄂A”普通號牌取代。至此,據初步統計,全國22個省份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5個省份將“O”牌變為公安專用或轉為普通民用號牌,尚未取消或變更的省份還有4個。(4月18日新京報) 已經有22個省份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車,乍一聽這個消息讓公眾很是高興,因為“O”牌車的取消也就意味著特權車的消失,交通秩序有望得到進一步好轉。但現實說明,公眾還是高興早了。 從媒體報道的情況看,“O”牌倒是取消了,但特權車只是換了一副“馬甲”繼續橫行。比如說,武漢公安雖然將“鄂O”換成了“鄂A”普通號牌,但卻明確了“鄂A7xxxW”“鄂A8xxxW”“鄂A9xxxW”專用號段。有些地方除了黨政機關領導使用小牌號外,還自制“特殊車牌”繼續享受特權。據交警透露,交警在上崗前的首要任務就是牢記主要領導車牌號,并在執法過程中予以全方位“配合”,闖紅燈、占道停放這些基本上都會放過。 這是最糟糕的事情,如此看來取消“O”牌車只是換湯不換藥,是穿新鞋走老路,是有意糊弄老百姓。如此無誠意,帶來的結果是群眾監督更難了,如果再發生公車私用,或者去娛樂場所消費,即使群眾想監督也找不著“北”了。 取消“O”牌車是取信于民的事情,別搞成“花拳繡腿”,中看不中用,名義上取了,實際上卻在玩陰的,時間長了老百姓終能識破,這樣對政府的公信力損害更大。取消“O”牌只是其表,消除特權才是關鍵。如果官員的特權思想不除,換什么牌照都是白搭。 因此,既要取消“O”牌車,又要消除領導干部中的特權思想,同時在執法中還要一把尺子量到底。實踐證明,只有三者并重才能相得益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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