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傷醫事件屢屢發生的當下,對傷醫事件的制止和懲罰,就成為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在進一步完善醫療體制、緩解醫患矛盾的同時,以法律手段及時制裁傷醫的兇手;防范、制止新的傷醫事件發生;在輿論上譴責兇手,從道義上否定傷醫的“合理性”,是最應該做到的當務之急。 就在3月5日全國人大開幕當天,廣東省潮州市中心醫院又發生一起患者家屬侮辱醫生事件:某患者因大量飲酒嘔吐后被送醫,搶救數小時后不治身亡。死者家屬隨即糾集100多人,押著當晚值班醫生在醫院內游行,年輕醫生邊走邊哭,持續約半個小時。 在昨天召開的“兩會”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計委主任李斌就這一事件回答記者提問時稱,“兩會”期間,很多代表、委員都對傷醫事件表示了極大的憤慨。 傷醫事件引發“兩會”代表、委員強烈關注,無疑不是什么值得快慰的事情。醫患矛盾激烈至此,醫護人員不僅得不到本該受到的尊敬、善待,反而處于動輒被暴力毆打或肆意凌虐的境地,古今中外絕無僅有。 不能否認的是,醫生不是生活在世外的超人,當下社會具有的所有缺點,在醫護群體中都同樣存在。因此,醫護人員中存在著部分拜金、喪德,或隨波逐流的害群之馬,也是客觀存在的現實。 但從本質而言,醫護人員陷入如今境地,更大程度上還是受不合理的醫療體制所累。在很長時間內,我國醫療體制的設計、建設,走過了一條漫長的彎路。看病難、看病貴,成為公眾對醫療體制最深刻的印象,并深受其害。而作為與患者直接接觸的醫護人員,在很大程度上承受了患者乃至全社會對醫療體制弊端的全部不滿。當人們深受體制折磨,又看不到改變體制的希望時,醫護人員就成了最“方便”和直接的宣泄對象。 另一方面,人們在遭遇不幸的悲痛時刻,會本能地向外歸因,尋找可以歸咎并追究的“責任人”。罹患疾病甚或被疾病奪去生命,本是最難以歸因于他人的不幸遭際,如果一定要追究,或許也只能歸咎于命運而已。但是,當醫護人員受不合理的體制所累,被整體污名化為“白狼”的時候,卻成為最方便的歸咎對象。而且更不幸的是,每一位不幸因病去世的患者,最終總是會“死在”某位醫生的手上,更是使這種歸因變得“有理有據”。尤其是當醫療鑒定體系,和依法解決醫療爭端的司法機制均不完善的時候,患者或家屬往往按照主觀感受判斷醫生是否盡職,就更容易把所有不幸都歸咎于醫護人員的失職。自身病痛的折磨,或親屬去世的悲哀,與對醫療制度的不滿,都集合起來傾瀉到醫護人員頭上時,醫護人員就從醫患關系中的強勢一方,變成了徹底的弱者。 如果這種歸因的思路進一步得到社會輿論的贊同和支持,很可能引導更多的患者、家屬,習慣性地把任何醫療“失敗”都歸咎于醫護人員的失職,因而引發更多的醫患沖突,譬如這次發生在潮州的辱醫事件。如果這樣的趨勢進一步蔓延,醫護人員時刻擔心可能“無過得咎”,則我們所置身的醫療環境將進一步惡化乃至無醫可求。 事實上這種趨勢已經開始顯現。近期幾起殺醫、傷醫、辱醫事件,其共同的特點是幾乎看不到醫護人員明顯的過錯,而患者已經揮起拳頭甚至拔刀相向。 輿論面對此類事件,往往充滿矛盾,其最常見的糾結就是所謂“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患者憤恨至此,醫生一定也有責任。事實或許確乎如此,但在傷醫事件屢屢發生的當下,對傷醫事件的制止和懲罰,就成為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在進一步完善醫療體制、緩解醫患矛盾的同時,以法律手段及時制裁傷醫的兇手;防范、制止新的傷醫事件發生;在輿論上譴責兇手,從道義上否定傷醫的“合理性”,是最應該做到的當務之急。 本報評論員 潘洪其 |
相關閱讀:
- [ 03-03]掛號難醫患愁醫保累 代表委員問診醫療“三大難”
- [ 02-19]“醫鬧不可取”要用細節的方式說
- [ 01-16]浙江省政協委員呂文廣“炮轟”小病大治 過度醫療
- [ 11-05]醫療資源的公平比免費更重要
- [ 07-29]一名醫學生的愛與惑:醫療體制何時能多些人性化
- [ 07-09]請不要辜負自己尊貴的理性
- [ 06-11]“急診科女超人于鶯”:特需醫療應從公立醫院剝離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