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城市管理就是一個筐,別的部門不管的都往里裝”,關于城管的話題,始終是新聞熱點。日前:即將出席全國兩會的兩名江蘇代表——一名揚州大學教授和一名南京城管隊員,聯合建議成立國家城市管理總局作為主管部門,與住建部“兩塊牌子、一套班子”。(3月4日《現代快報》) 贊成 正規才能規范執法 建立“中國城管局”,這樣的創意值得點贊。 城管在現代城市管理中,是個異常尷尬的身份。一方面,發展中的城市各項工作千頭萬緒,某些部門力所不能及者,全由城管代勞。另一方面,城管區別于其余旗幟鮮明的執法部門,缺乏管理主體,缺乏規范的執法依據,因此日常工作中常有“師出無名”之嫌。 一直以來,城管有點像沒娘的野孩子。這個孩子雖然總體上是趨于正義,但因為缺乏管束和規范,難免時不時地來點桀驁不馴的亮相。各地城管服裝不一,人員任用情況復雜,“臨時工”暴力執法現象頻現,作為城市的管理者,本身缺乏管理主體。內部似乎就是亂成一鍋粥,那管理如何能讓公眾信服?比如,小販不敢跟工商局發飆,小偷不敢跟警方叫板,但是小販敢于公開違抗城管執法,從打游擊躲貓貓,到與城管對峙,甚至于武力相向…… 在當今社會狀態下,作為填補其余部門的執法死角,城管是一個不可或缺的管理部門。因此,保留城管部門,扭轉城管在當今社會的負面形象,的確亟須為城管找到一個自己的”家“。當城管有了自己的組織,社會地位提高了,城管的準入門檻也就拔高了,可以保障城管隊伍的素質。而城管體制正規化,在民眾心目中的威信也會增強。攤販對峙事件也有望減少。 有“正規”城管,才有規范執法。竊以為成立“國家城管局”,這個可以有! 馮海燕 有助厘清職能范圍 “兒孫滿堂,尚無爹娘”,省里無廳局、國家無部委,沒有統一的牽頭部門,各地城管確實是在各自為戰,缺乏統一指揮,甚至其他部門的工作也交給城管做,而城管又缺乏法律賦予的執法權,容易變成城市管理的“冤大頭”。 如果成立國家城市管理總局,能劃清各地城管的職能范圍,本是其他部門負責卻難管的事,當地政府也就不好推給城管去做,畢竟他們有了直管部門,不能把什么事都交給他們。以往涉及一些執法人員的負面新聞時,官方的解釋總容易會說是“臨時工”干的,但有諷刺意味的是,城管部門自身就是“無爹養無娘教的孩子”,更像是執法部門里的“臨時工”,棘手的問題讓他們來,出問題了,大家也只對有些名不正言不順的城管這一“臨時工”有意見。 設立一個對各地城管部門實行統一管理的部門,成立國家城市管理總局,有助于厘清城管的職能范圍,哪些該管,哪些又不能管。如果成立了國家城市管理總局,制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管理法》也就會順理成章,城管部門執法權也就通過立法予以了鞏固。 國內曾有些人建議取消城管,將城市管理執法權收歸警方所有,這也是受到各地城管混亂管理現狀影響。其實不管是專門的城管隊伍,還是“城管警察”,都需要履行城市管理職能。國家現在大力推進城鎮化,城市管理要求也有所提高,就算將城管并入警察隊伍,或說設置履行城市管理職能的警察,也還是一樣需要大量的“城管警察”,而因為目前各地都有城管部門,設立一個專門的城市管理部門就水到渠成,比另建一支“城管警察”隊伍要少費周章多了。 但也應看到,城管在民眾的眼中之所以形象不夠好,除了是沒有成立統一的管理部門,各地城管各自為政,出現管理亂象之外,也還與城市規劃不合理有關。不合理的城市規劃,讓城管與攤販屢屢發生沖突,需要做好城市規劃,留給攤販們合理的經營位置。 而且成立國家城市管理總局,給予各地城管的不應該是與小販爭執時,會有更大的底氣與力氣,而應該是讓他們更懂文明執法,執法更為規范,對各地城管的素質會有更高要求,由“雜牌軍”變為“正規軍”。要知道,百姓關心的是如果成立了國家城市管理總局,城管的素質和城市管理水平能否有所提高?這才是頂層設計所應該解決的。 戴先任 反對 立法可以 設局多余 廣義的“城市管理”包羅萬象,涉及的工作紛繁復雜,希冀通過城管一個部門理清頭緒、實現完美有序管理不切實際。近年來各地頻發的城管與小販的激烈沖突,更讓管理層和老百姓都不得不深入思考一個問題,如何改進城市綜合管理水平? 亟待城管立法。無規矩不成方圓,面對足夠復雜的局面,在法律和制度層面,如果缺失與交管、路政、工商、環保等兄弟部門的有效銜接與合作,面對大大小小的商戶沒有必要的執行依據,甚至對城管隊伍本身的從業資格要求、職責范圍都沒有清晰的界定,城管執法亂象頻出就不可能只是偶然。當然,針對當下實際,立法的重點應該放在規范執法行為上,如此之下,才能讓城管人員的行為活動有法可依,發生矛盾問題后又能有據可查。 切合需要并經充分論證的城管立法,可能為城管執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但為了改進城管工作,就非要再成立一個國家級的城市管理總局嗎?多此一舉。 一則,縱然當下“城管總局”暫可與住建部“兩塊牌子、一套班子”,但這樣的操作是建立在“住建部現在工作不飽和、人浮于事”的假想之上,而這顯然不是事實,眼下即便勉強促成,后期隨著工作量的增加,仍然可能增加人手。 二則,鑒于城管工作事務性較強,且在操作層面上跨行業跨部門的實際,城管工作其實并不需要改革成所謂“分級管理與垂直管理相結合”的新體制。相反,倒可以考慮將城管部門“虛擬化”運作,即,從各個相關的管理部門抽調人員組成虛擬管理機構,專業性與綜合性兼顧,依據統一的“城市管理法”開展執法活動。 陳科峰 與簡政放權潮流相背 堅決反對,具體說來,理由有四。 一者,與“簡政放權”的時代潮流背道而馳。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國務院的機構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建議者建議成立國家城市管理總局作為主管部門,與住建部“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在此,我們請問,既然“一套班子”,為何非得“兩塊牌子”?難道“一套班子”而“一塊牌子”就不能干工作?而“成立國家城管局”,建新廟,招和尚,豈不讓納稅人養活公務員的負擔“雨天背稻草——越背越重”? 二者,城市管理,已有“分兵把口”。從工商到衛生,從交通到環保,從城市規劃到城市綠化等等,方方面面,國務院直到地方政府都有主管部門。城市管理,哪里出現問題,“誰的孩子誰領走”就是了,沒必要再設一個國家城管局而“節外生枝”。 三者,統籌協調有“政府辦”。當然,在城市建設與管理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部門之間的“扯皮”,對此,“政府辦”應該出面協調,從而劃清“楚河漢界”,根本不應該讓一個“不倫不類”的城管局來“越俎代庖”。 四者,城市管理應多請市民參與。哪里有“交通堵塞”,那里“污水橫流”,哪里的“噪音擾民”等等,相關部門應“歡迎舉報”且“舉報有獎”。現代社會,管理城市也要學會“借兵打仗”,也該“相信群眾,依靠群眾”,還是那句老話,“群眾是真正的英雄”。 就不該有這個“四不像”的城管局;反觀之,如果城管局能“包打天下”,那么,其他相關部門干脆統統撤銷。 張軼水 ■三言兩語 ●早該了,依法系統管理。——胡秋 ●城管,是城市管理的簡稱,城管執法,是城市規劃范圍內的執法權力的相對集中。國家城管局,管的哪門子城市?故此議,唯一笑爾。 ——魯墨畫 ●成立國家城管局你想把國家當城市來管嗎!隨著城市建設和人口的文明程度的提高它將成為歷史,而你們卻想這城管更加輝煌! ——李雷 ●干嗎一定要設立城管這個機構?世界上除了中國大概沒有哪個國家有城管了。 ——斯青青 ●精簡機構,越減越多? ——張亞平 ●國家有沒有城管部門,“城管法”是否立法、何時出臺,這些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城管要恪盡職守,依法執法,文明執法,讓地方政府滿意,讓廣大百姓滿意,真正做到“人民城管為人民”、“管好城市為人民”。正是從這個角度說,城管“找爹”確實沒必要! ——毛開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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